点击登录查看 关于土地分割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董芳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海口市秀英区****中弘﹒西岸首府6号楼A单元9层903房和海口市****一窗房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对下列土地分割证明公告作废。
土地分割证明:
**** 09:55 |
分割证号 | **** |
权利人 | 董芳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宗地代码 | ****GB02093 |
不动产坐落 | 海口市**** |
备注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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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