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Q08-16-K02-02地块拟供应测绘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BQ08-16-K02-02地块拟供应测绘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5、评审日期:****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BQ08-16-K02-02地块拟供应需进行的国有土地剩余登记、出让合同所附宗地图及土地管理系统的录入。 | 郑州市郑土地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23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质量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BQ08-16-K02-02地块拟供应测绘服务项目 | BQ08-16-K02-02地块拟供应需进行的国有土地剩余登记、出让合同所附宗地图及土地管理系统的录入。 | 符合国家、行业、河南地区及磋商文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 20个工作日 | 符合国家、行业、河南地区及磋商文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黄党委、杜鹏伟、陶大洲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考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成交供应商得分88.80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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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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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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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 系 人:霍小亮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