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 关于《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作废的公告 编号:****(HK355130、****)
刘海芳,王长海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海口市****线上一窗转移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房屋所有权证:
**** 09:30 |
权利人 | 刘海芳,王长海 |
证号/编号 | HK355130号 |
坐落 | 海口市**** |
面积 | 126.44㎡ |
备注 |
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分割证明书 | **** |
权利人 | 黄艳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不动产坐落 | 海口市**** |
分摊面积 | 100.29平方米 |
特此公告。
****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