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洋湖镇葛庄村葛庄片三组21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扬州市****
项目状态 已成交
公告日期 ****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交易底价: 110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210.00亩
联系方式: 姜韬(****)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广洋湖镇 | 村(社区) | 葛庄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210.0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广洋湖镇葛庄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葛庄片三组,面积为210亩(不丈量)。其中:地块一,面积70亩,四至:东至西北公路圩西,南至原一组交界渠道圩北,西至河沟旁东青坎,北至村庄;地块二,面积45亩,四至:东至河沟旁西圩,南至河沟旁北圩,西至水泥路圩东,北至原四组交界渠圩南;地块三,面积95亩,四至:东至村庄水泥路西圩,南至原四组交界渠圩北,西至水泥路圩东,北至原四组交界渠圩南及村庄。三个地块为一个标段,凡报名者必须同时接受三个地块。承包期限3年,即从****至****,不足三年按三年计算,最后一年截止时间以2028年水稻收割时间为准。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2026年承包金和最后一年押金70000元(不计息,可抵充最后一年承包金),同时缴纳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60元/亩/年。其余各年承包金和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在每年11月30日前一起一次性交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底价1100元/亩/年,竞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倍数,以金额最高竞价者为交易受让方。出让用途为种植水稻、小麦(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 其他说明: 1、国家出台的对该农田的惠农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甲方农户外,其它全部由乙方享受。 2、严禁在承包农田内焚烧秸秆。 3、该农田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 4、该农田承包期到期,乙方对自己投入的固定资产自行处理,不得影响该农田下一轮发包,如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清理,按弃权处置。 6、乙方须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10000元,保证承包田地到期后,田间无杂草、杂稻,保证农作物秸秆按标准切碎并全量还田。合同期满,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无利息退还乙方保证金。 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对勘查结果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现场勘查联系人 谢鑫淼:****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 | ||
项目四至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水稻、小麦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宝应县**** | ||
项目审查表 | ****-****.jpg****-****.jpg****-****.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jpg****-****.jpg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广洋湖镇葛庄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葛庄片三组,面积为210亩(不丈量)。其中:地块一,面积70亩,四至:东至西北公路圩西,南至原一组交界渠道圩北,西至河沟旁东青坎,北至村庄;地块二,面积45亩,四至:东至河沟旁西圩,南至河沟旁北圩,西至水泥路圩东,北至原四组交界渠圩南;地块三,面积95亩,四至:东至村庄水泥路西圩,南至原四组交界渠圩北,西至水泥路圩东,北至原四组交界渠圩南及村庄。三个地块为一个标段,凡报名者必须同时接受三个地块。承包期限3年,即从****至****,不足三年按三年计算,最后一年截止时间以2028年水稻收割时间为准。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2026年承包金和最后一年押金70000元(不计息,可抵充最后一年承包金),同时缴纳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60元/亩/年。其余各年承包金和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在每年11月30日前一起一次性交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底价1100元/亩/年,竞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倍数,以金额最高竞价者为交易受让方。出让用途为种植水稻、小麦(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 其他说明: 1、国家出台的对该农田的惠农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甲方农户外,其它全部由乙方享受。 2、严禁在承包农田内焚烧秸秆。 3、该农田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 4、该农田承包期到期,乙方对自己投入的固定资产自行处理,不得影响该农田下一轮发包,如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清理,按弃权处置。 6、乙方须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10000元,保证承包田地到期后,田间无杂草、杂稻,保证农作物秸秆按标准切碎并全量还田。合同期满,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无利息退还乙方保证金。 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对勘查结果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现场勘查联系人 谢鑫淼:**** | ||
交易面积 | 210.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保证金 | ¥50000.00 | ||
交易底价 | 110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 10:30~**** 10:40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亩 | ||
底价 | 1100.00元/年/亩 | ||
成交人 | 张同林 | ||
成交日期 | **** | ||
成交单价 | 1100.00元/年/亩 | ||
成交总金额 | 693000.00元 | ||
补充说明 | -- |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