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蚌埠市****
2、项目内容:2025年蚌埠市****
3、合同履行日期:30个日历天
4、采购预算:2333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233300.00元
5、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蚌埠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6、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
联系人:孙工 电 话:****
7、公告期限:****至 ****(3个工作日)
8、成交人:
名称:龙湖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
成交金额:197138.5元
9、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招标单位地址: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人联系电话: **** 。
10、若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提出投诉。采购人同级财政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地址:禹会区涂山路429号,联系电话:**** 。11、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③被质疑人名称;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⑥必要的法律依据;⑦提起质疑的日期;⑧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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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 | 2025年蚌埠市**** |
采购人: | |
同级财政部门: | 禹会区财政局 |
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 **** |
上级主管部门: | 禹会区人民政府 |
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 **** |
信息发布主体: | |
公告发布时间: | ****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