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南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公顷) | 出让年限 | 成交价 (万元) |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 受让单位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1 | 南安市**** | 水头镇水头村 | 不可分割销售的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 0.4629 | 40 | 577 | FAR≤4.5 | ≤35% | ≥20% | 100米 | 泉州政新投资有限公司 |
二、公告期:****至****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本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在公告期没有异议,我局将按规定程序与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其他事项
该地块出让地价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排污费、教育费附加和契税等政府规费,相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承担缴交。用地单位需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剩余部分在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出让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所有者权益科
单位地址:南安市****
邮政编码:3623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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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