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7-0201)
合同编号:CTFCFK202508-0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全称):甘肃平凉东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崇文书苑小区二期(住宅II期)建设项目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崇文书苑小区二期(住宅II期)建设项目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青年路以东、泾河大道以南、太统路以西、建丰路以北。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崆发改[2020]27号。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程内容:崇文书苑小区二期(住宅II期)建设项目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施工)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崇文书苑小区二期(住宅II期)建设项目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施工)
7.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1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柒佰零玖万伍仟捌佰叁拾陆元玖角整(大写)(¥****.90元)(含9%增值税);其中:不含税价款价为:****.11元(大写:陆佰伍拾万零玖仟玖佰肆拾贰元壹角壹分);税额为:585894.79元(大写:伍拾捌万伍仟捌佰玖拾肆元柒角玖分)。
项目 | 金额(元) | 大写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49927.44 | 肆万玖仟玖佰贰拾柒元肆角肆分 |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 / | / |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 / | / |
暂列金额 | / | / |
规费 | 42003.17 | 肆万贰仟零叁元壹角柒分 |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刘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3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点击登录查看(平凉市惠民大23楼)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单位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4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10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6份,承包人执4份。
此页无正文
5
(以下为CTFCFK202508-03崇文书苑小区二期(住宅II期)建设项目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施工)合同签章页)
(签字盖章页)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戴臻
纳税人识别码:****40384X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
邮政编码:744000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汽车西站支行
账号:****9000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91703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马祥
委托代理人:苏剑飞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
邮政编码:744000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平凉市****
账号:****50397977
6
(公章)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L。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Lo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套用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甘肃)》中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套用《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2019平凉地区基价》、《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2019平凉地区基价》、《甘肃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定额(2013)2019平凉地区基价》、《甘肃省市****<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2的公告》计取;税金执行甘建公告[2022]201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2的公告》计取;一类材料价差按平凉市****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报送上月25日至当月24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单价合同的计量
12.3.3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发包人的相关规定。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L。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L。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照甲方付款计划支付。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依据当期完成工程量编制预算书。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L。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_。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_。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审定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双方完成核对的期限:接到通知后1天内。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