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全称):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山东龙跃兴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点击登录查看博山区供水管道改扩建项目(一期)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博山区供水管道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2. 工程地点:淄博市博山区城区。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博行审项核〔2025〕2 号 。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工程内容及规模:对城区部分老旧管网及其配套附属设施进行改造。合同估算价:****.00 元。
6. 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相关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对工程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二、合同工期
计划工期:2025 年 09 月 08 日开工;2026 年 12 月 31 日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确认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48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捌仟陆佰壹拾叁万捌仟伍佰贰拾玖元肆角贰分(¥****.42 元)。
项目 | 金额(含税) | 适用税率 | 不含税金额 | 增值税额 | 费率/下浮率 |
勘察设计费 | ¥****.71 | 6% | ¥****.52 | ¥94628.19 | 1.96% |
施工工程费 | ¥****.71 | 9% | ¥****.69 | ¥****.02 | 0.97%下浮率 |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费率。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中标勘察设计费费率不变,最终勘察设计费按博山区审计局结算审计后并认可的结算审核结果定值为基准;最终结算施工工程费按博山区审计局结算审计后并认可的结算审核结果定值为基准,费率执行中标施工费下浮率 (规费、税金、人工费、定价材料不下浮)。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岳智文。
施工负责人:岳智文。
设计负责人:王瑞玲。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2025 年 09 月 29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淄博市博山区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柒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伍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