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电力市场化项目第八次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温州)成交候选人公示及否决原因公示
(采购编号:****)
各相关中标人:
国网浙江电力市场化项目第八次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温州)的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1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提出。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价格(万元) | 质量 | 交货期 | 资格能力 |
****-GJW001 | 充电桩配件 | 包1 | 充电桩配件 | 浙江神州行科技有限公司 | 6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GJW002 | 35kV电缆接地箱 | 包1 | 35kV电缆接地箱 | 浙江国川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4.56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中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wzphzb.com
温州图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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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电力市场化项目第八次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温州)否决原因公示
各相关中标人:
国网浙江电力市场化项目第八次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温州)的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审有关主要否决原因公示如下:
序号 | 分标名称 | 未进入详评原因 | 未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 | 未实质响应的投标文件分数 |
1. | 35kV电缆接地箱 | 资格不符 | 1 | 1 |
特此公示。
温州图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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