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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13呼气分析仪更正公告(2025-JQ63-W3086)(第1包)

河南郑州 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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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河南省

发布正文:

一、项目名称:碳13呼气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评审结果:

(一)评审结果1(同品牌)

第一名:河南楚康医药有限公司,最终设备报价:19000元,最终耗材报价:648000元

第二名:河南海华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最终设备报价:10000元,最终耗材报价:630000元

(二)评审结果2

第一名:上药控股(河南)有限公司,最终设备报价:18000元,最终耗材报价:522000元

第二名:广州华亘朗博药业有限公司,最终设备报价:1500元,最终耗材报价:612000元

第三名:河南鑫慧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最终设备报价:18000元,最终耗材报价:522000元

第四名:河南楚康医药有限公司,最终设备报价:19000元,最终耗材报价:648000元

序号

物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1

呼气试验测试仪

海得威

HCBT-****

1

18000

18000

预成交供应商

根据综合评分法,经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上药控股(河南)有限公司为预成交供应商,预成交金额:最终设备报价:18000元,最终耗材报价:522000元

四、公示要求:

(一)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法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报价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二)书面质疑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三)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由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拟、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四)公示期:****-****

五、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邮 箱: ****@cgglk.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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