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3-1)》及国家联采办相关要求,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两年,现就第二年度协议续签中选结果执行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填报的第二年度协议采购量将与首年协议采购量予以合并,两年采购周期协议量一并考核。9月30日起,平台将更新协议采购量及序时进度。
二、两年采购周期自****-****。
三、请各有关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于****9时至10月21日17时,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
四、医疗机构在尊重临床实际的前提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协议量的执行,按照联采办发布的“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高线”执行非中选产品限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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