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促进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将项目予以审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月12日20至12月30日(七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一、项目名称
永宁县****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宁县****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在19个行政村实施现状混凝土路沥青罩面、拆除混凝土路面、新建混凝土道路、铺设污水管网、扩建污水处理站、对部分裸露土地铺装面包砖硬化、新建太阳能路灯、维修太阳能路灯、绿化宅前屋后与村道、宅间路间的种植土裸露区****
五、项目功能、建设目标及经济社会效益
本项目的核心功能是致力于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关注人口集中的行政村建设,打造“五好两宜”的和美乡村。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设施布局,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措施,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条件,使其逐步迈向现代化。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将坚持统筹原则,精准发力,致力于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打造宜居宜业的农村生活环境,为推动全面建设美丽新永宁作出积极贡献。本次项目建成后,不但解除了当地居民的污染源,还极大改善了永宁县****
六、建设工期
本工程建设工期为19个月,即2024年11月-2026年5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223万元,申请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80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23万元。
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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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