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01
二、合同名称:S42漳县****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S42漳县****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洛阳信合文物勘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S42漳县**** | 3,150(平方米) | ¥935.00 | ¥2,945,250.00 | 1.供应商要依法规范用工,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所聘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协议,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劳动法律和政策规定。如发生劳资纠纷,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服务人员在开展发掘工作时,必须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及国家文物局有关发掘工作的相关规定施工,保证考古工作符合科学要求,确保考古发掘工作质量和文物安全。对不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的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 3.供应商人员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前提下须服从并配合采购人安排,所有发掘工作应在采购人的统一指导安排下进行,如不服从或不及时响应采购人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现场发掘所需工具及设备由供应商自行配备,采购人不提供。 5.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报料,介绍工地情况,不得私自保管和泄露考古资料,所有的工作成果及报告须严格保密。 6.供应商应提前对服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所有服务人员应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不得私留截留、保管、倒卖工地上出土的古代文物和标本,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连带供应商法律责任。 7.供应商须安排项目负责人组织及协调现场人员,维持现场秩序,保证发掘服务有条不紊的进行,同时应对现场发掘人员及其他第三方人员人身安全负责。 8.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到制度上墙,人员工作时应配戴安全帽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
合同金额: 2,945,2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肆万伍仟贰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至****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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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同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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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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