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
发布时间:****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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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于 <****>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在 开标,并于 <****>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1名 | 第1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嘉鱼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 | <【联合体】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赤壁市**** | <【联合体】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洪湖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费率) | 建安工程费率95.88%,勘察、设计费率69.88%。 | 建安工程费率91.80%,勘察、设计费率62.17%。 | 建安工程费率94.85%,勘察、设计费率70.00%。 | |
质量(如有)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730> | <730> | <73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鄂 ****1732 | 鄂 ****6806 | 鄂 ****0533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
证书编号 | CS**** | CS**** | CS****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至 <****>(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9>月<29>日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