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可用水量确定项目
成交公告
长兴县可用水量确定项目于****14:30时在长兴县兴国商务楼1号楼3楼会议室进行公开发包。根据发包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评审办法的规定,经评审委员会评定结果如下:
成交候选人: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承包申请报价: 198000元 ;
服务期:(1)****前,完成《长兴县可用水量确定技术报告》《长兴县西苕溪流域可用水量确定技术报告》初稿;
(2)****前,完成《长兴县可用水量确定技术报告》《长兴县西苕溪流域可用水量确定技术报告》技术审查。
公示时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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