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
G327连固线博爱县小中里村至沁阳市****
合同协议书
2025年9月
河南鹏程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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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
点击登录查看(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G327连固线博爱县小中里村至沁阳市****
1. 第G327-BQSG标段由K70+1000至K84+21-553,长约14.553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设计速度为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沥青混凝土路面328.77千平方米;利用现状桥梁226.66米/2座;涵洞820.2米/29道;平面交叉27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14.553公里。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 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 通用合同条款;
(7)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 技术规范;
(9) 图纸;
(1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仟零捌拾贰万叁仟壹佰贰拾玖元零捌分(¥****.08)。
4. 承包人项目经理:李明利。承包人项目总工:任甲蕴。
5. 工程质量符合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90日历天。
9.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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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河南鹏程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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