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长春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 |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长春地区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总承包 | 建筑面积 | / | 投标最高限价 | 工程费用12267.29万元(建筑工程75.50万元,设备购置10814.65万元,安装工程1377.14万元) | ||||||||||||||
开标日期 |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 | ||||||||||||||||||
中标工程范围 | 招标内容: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以初步设计为依据,预算不得超过概算投资。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长春建工集团吉泓建筑有限公司)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 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1)设计周期:中标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2)施工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初步设计费(下浮率):3.00%、施工图设计费(下浮率):3.00%、建安工程费(下浮率):3.00% | ||||||||||||||||
第二名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1)设计周期:中标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2)施工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初步设计费(下浮率):2.40%、施工图设计费(下浮率):2.40%、建安工程费(下浮率):1.80% | ||||||||||||||||
第三名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1)设计周期:中标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2)施工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初步设计费(下浮率):2.00%、施工图设计费(下浮率):2.00%、建安工程费(下浮率):3.00%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工程师 | / | 水利工程 | ||||||||||||||||||
评委2 | 正高级工程师 | / | 市政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 房建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 市政排水 | ||||||||||||||||||
评委5 | 正高级工程师 | / | 市政排水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 至 ****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 | 李宁 | 联系电话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市**** | 联系人 | 刘嘉雯 | 联系电话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三宝屯污水处理厂三期改扩建工程 | 宜宾临港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2年第一批工程东南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总承包 | |||||||||||||||||
2 | 中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环东海域新城通福路(同集路-环湾西路段)二期工程 | 国展路、展演路(桃江路)项目 | 集美信毅路下穿通道工程 | |||||||||||||||||
3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水大道(卡伦段)二期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 临江市**** | 吉林省长春市****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心城区排水提升泵站更新改造项目 | 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专用污水处理广项目 | / | |||||||||||||||||
2 | 中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市沙河口区易涝区域排水防涝治理工程 | 五沙社区市**** | / | |||||||||||||||||
3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医药食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水、热、气)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郭爽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 | / | |||||||||||||||
2 | 中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付颖 | 高级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赣****6369 | / | |||||||||||||||
3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刘永春 | 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吉****0131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保函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 | ||||||||||||||||
2 | 中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函 | 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 | ||||||||||||||||
3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6.80 | |||||||||||||||||||
2 | 中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50 | |||||||||||||||||||
3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36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