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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甲方(发包方):凉州区杂木河水利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高泽堂
办公所在地:凉州区武南镇唐新庄村
联系人:张金军;联系方式:
****
乙方(承包方):武威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世才
办公所在地:武威市凉州区天一财富广场6号楼9层
联系人:买小龙;联系方式:****
凉州区杂木河水利管理处(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为
实施杂木河凉州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接收武威市水利
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在“武
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进行投标。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
为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就勘察设计中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的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
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
1.2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
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杂木河凉州区段河道治理工程
1
2.2工程地点:凉州区
2.3设计范围及内容: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地质勘察、测量、可
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
及工程建设期间的技术回访、设计变更、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
技术服务。
2.4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
有关规范及技术标准。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文件项目及时间
文件、资料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项目区现状工程相关基础资料
1
满足项目进展要求
其他相关资料
1
满足项目进展要求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文件成果、份数、质量要求
4.1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要求(应根据工程实际成果文件列出)
文件成果名称
份数
质量要求
交付时间
电子
纸质
可行性研究报告
1
8
符合规范要求并通过相
关部门技术审查
满足项目进
展要求
初步设计报告
1
8
符合规范要求并通过相
关部门技术审查
施工图图集
1
8
符合规范要求并通过相
关部门技术审查
招标设计文本
1
8
符合规范要求
4.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的成果文件后,应在5日内提出修改意
见或审核通过的意见,5日内未反馈的,视为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通
过甲方审查,符合甲方要求。
2
第五条 合同费用
5.1合同总价: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收费标准并
经公开招标,中标价为:叁佰肆拾伍万陆仟元整(¥****.00)。
5.2合同签订后若设计项目范围、规模、条件、工期、投资等工
作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发生变化的,其设计费由
甲乙双方参照合同价格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第六条支付方式
6.1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07625
6.2设计费支付方式:
初步设计报告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按照工
程建设进度及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支付。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权利义务
7.1.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交基础
资料及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本合
同2.6中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7.1.2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中任何一项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
限15日内的,乙方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时间按照推迟期日顺延。
7.1.3因甲方变更委托勘察范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以致
造成乙方勘察设计返工时,勘察设计工期顺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
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并参照中标价格
向其支付返工费。
3
不
7.1.4甲方要求乙方提前交付成果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并
不得背离合理勘察服务周期,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并于15日内支付赶
工费。
7.1.6甲方负责设计成果咨询、评估、审查上报的组织工作。
7.1.7本合同中有关条款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甲方责任。
7.2乙方权利义务
7.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
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内容、时间、份数及质量向甲方
交付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并对以上文件、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
科学性负责,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2.2乙方负责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中出现的遗漏和错误采取修
改和补充等有关补救措施。
7.2.3根据采购进度和甲方要求,乙方应派相关专业人员参与采
购的技术交流、提供技术服务等。甲方要求乙方参与外出技术交流、
咨询、采购服务等,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7.2.4乙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配合甲方参加有关上级
的勘察设计审查和评审工作,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内
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7.2.5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进行的的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分包。
7.2.6本合同中有关条款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乙方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
返工时,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停工费或返工费;造成质
量、安全事故时,由甲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8.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勘
察设计工作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工作的,甲方
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
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实际勘察设计量支付设计费。
8.3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8.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勘察设计
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相当于该阶段应支付金额1‰的逾期
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一个阶段逾期超过15日
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一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8.5非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上级或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对勘察设
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
在30日内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或提交的工作阶段成果支付费用。
8.6乙方负责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中出现的遗漏和错误采取修改
和补充等有关补救措施。
8.7由于甲乙双方共同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解除合同的,
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协议内容及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取到的相关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未经公开的公司内部信息,
如产品内容、价格信息、知识产权、文字信息等)承担永久性保密责
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泄露,根据法律法
规规定必须进行披露的情形除外。
第十条不可抗力
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
时,甲乙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及其他
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
同即行终止。
12.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
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6
签署页:
凉州区杂木河水利管理处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地址:凉州区武南镇唐新庄村
承包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凉州区天一财富广场6号
楼9层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威新区支行
账号:
账号:****07625
签订日期:2025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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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勘测设计
市
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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