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增子坊煤矿2025年年度资金计划(第一批)物资采购(第2次招标)(006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 18:00 公示结束时间:**** 18:00
本点击登录查看增子坊煤矿2025年年度资金计划(第一批)物资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6标段:晋能控股朔州****
一、评标情况
006标段:晋能控股朔州煤电增子坊煤矿吊车、折叠车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三一汽车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元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 |
2 | 山西晋远民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元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三一汽车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 | / |
2 | 山西晋远民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三一汽车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山西晋远民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山西博浩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山西三元昌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固峰环境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2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及对应发票的开票时间均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006标段:投标时须同时提供汽车起重机(80T)和折叠车的供货业绩(注:①两种货物不限同一份合同中体现②代理商投标的,附自身或生产制造商业绩均可;代理商附生产制造商业绩的,所提供业绩的货物制造商须与此次投标货物制造商一致)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006标段:如合同未体现80T的,可另附技术协议书作为佐证材料)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查询结果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特别说明事项执行】。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1)山西博浩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了4项汽车起重机的供货业绩,合同中的型号与发票中的型号均不一致,合同中也未体现80T,同时也未另附技术协议书作为佐证材料,因此该4项汽车起重机的业绩均无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时须同时提供汽车起重机(80T)和折叠车的供货业绩”,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2)山西三元昌贸易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了1项汽车起重机的供货业绩,合同中的型号为100吨,非招标文件要求的80吨,因此该汽车起重机的业绩无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时须同时提供汽车起重机(80T)和折叠车的供货业绩”,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3)山西固峰环境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了1项汽车起重机的供货业绩,合同中未体现80T,也未另附技术协议书作为佐证材料,因此该汽车起重机的业绩无效。同时投标人也未提供折叠车的供货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时须同时提供汽车起重机(80T)和折叠车的供货业绩”,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朔州煤电公司法律事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联系人:张先生、马先生
电话:****、****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张昕宗(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