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四、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材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甘肃玄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甘肃玄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的(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住院楼一至四楼、六楼装饰维修工程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人)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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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住院楼一至四楼、六楼装饰维修工程 | 建筑业 | 甘肃玄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80 | 4633.37 | 1801.12 | 小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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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甘肃玄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不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无
(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