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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区市政道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视频监控系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陕西延安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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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区市****


(招标编号:LDZB-250426)


公示结束时间:****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延安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区市****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第1名 陕西建总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688.436696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5
第2名 万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697.053232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5
第3名 陕西智库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1681.175493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5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 执业资格信息
陕西建总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秦明亮 一级注册建造师 陕****8708
万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武叶 一级注册建造师 陕****2293
陕西智库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杨琦 一级注册建造师 陕****040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资格能力条件
陕西建总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D****
万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D****
陕西智库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D****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评标情况
陕西建总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综合评审第一名
万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评审第二名
陕西智库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综合评审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三、其他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翟斌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方炫硕、李晓琪、郭裕彪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方炫硕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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