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邹城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二、公示日期:****
三、中标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下浮率47.56%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完成止。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邹城市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冯军,高青,张波
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87.5;89;87)、中天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4.99;55.49;55.49)、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94.42;89.92;84.9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技术、部分得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得分偏低);
2、中天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技术、商务部分得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得分偏低);
3、山东新晨阳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无效磋商响应文件(项目负责人未提供2025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方须知十二、无效磋商响应文件:9、未按本须知 三、磋商响应方应具备的条件 第 3 条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4、恒诚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效磋商响应文件(二次报价未保留两位小数点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最终报价,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方须知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及递交、(四)报价要求: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网上报价设备及网络服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项目共分为二次报价,磋商响应方的初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报价,供应商的合同价格以最终报价为准,未按照要求报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报价要求:供应商在报价时,只需报价下浮率(下浮率保留 2 位小数,如 3.00%、6.50%)。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邹城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2、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济宁市任城大道翠都国际C座11楼
联 系 人:程凯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凯 联系方式:****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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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业绩一览表.pdf | ||
2 | 2成交结果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