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国家组织第9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为贯彻落实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四川省医保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川医保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辖区****
公示时间:****-****,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东兴区医保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妙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中兴路30号国贸大厦三楼点击登录查看基金监管股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1.内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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