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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新仓镇历史文化名镇改造项目-城镇公交亭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嘉兴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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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

本项目已于****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仓分中心开标。经本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上海帝邦智能化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嘉兴恒冠市政设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佳宇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为中标候选人(见下表),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

项 目 名 称

平湖市****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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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规 模

本工程对便民服务中心南侧等4个公交车站点安装候车亭,共7个候车亭,其中8.5米长2个,8米长2个,6米长3个。

工程地点

平湖市新仓镇

招 标 方 式

公开招标

招 标 范 围

平湖市****的施工图深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制作、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中标候选人

上海帝邦智能化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嘉兴恒冠市政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佳宇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489800

498888

506359

企业资质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他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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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代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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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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