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区财政专用)
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共联村安置小区);(2)评审类型:结算审核;(3)项目送审金额:55527.54万元。 二、评审要求:(1)安排不少于1名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组成不少于3人的审计小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上述派出审计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主审工程师和参审人员的,需提供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2)对项目造价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造价咨询审计报告;(3)从接收资料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提交造价成果报告。 三、费用结算:根据合同据实支付。(1)以《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鄂建文〔2023〕33号)为计费基础,标准收费金额为:(200*0.012+300*0.0105+1500*0.009+3000*0.0075+5000*0.006+20000*0.0045+(5****000)*0.003)*10000=****.2元,最高限制报价按1.6折计取即381012.19元;(2)服务费用按上述文件标准收费1.6折以下计算,供应商报价时需将详细折扣在响应说明中列明,具体付费时以报价和折扣低者结算。
服务响应说明:以《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鄂建文〔2023〕33号)为计费基础,按0.33折计取即78583.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