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度仿香模块替代应用新增香精香料(三年)
采购项目—CXMK2404-XY等香精香料谈判文件
一、项目名称、内容和要求
1、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仿香模块替代应用新增香精香料(三年)采购项目
—CXMK2404-XY等香精香料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为满足集中调配香精香料成品生产需要,拟采购15种香精香料仿香模块,供货期三年。
(2)项目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主要成分或功能作用 | 预估数量(kg) |
1 | CXMK2404-XY | 提升烟气质感,降低烟气干燥感 | 293 |
2 | CXMK2510-XY | 增润烟气,改善烟气品质 | 179 |
3 | CXMK2517-XY | 提升口腔舒适度,减少口腔残留 | 311 |
4 | CXMK2530-XY | 谐调烟香,厚实烟气 | 31 |
5 | CXMK2533-XY | 降低烟气刺激,改善口腔余味 | 31 |
6 | CXMK2534-XY | 细腻烟气,改善口感 | 115 |
7 | CXMK2535-XY | 改善口感,生津回甜 | 115 |
8 | CXMK2536-XY | 谐调、丰富烟香 | 115 |
9 | CXMK2537-XY | 谐调烟香,增强烟气浓度,改善烟气品质 | 115 |
10 | JSYZ0056-XY | 细腻柔和烟气,丰富烟香 | 122 |
11 | JSYZ0061-XY | 谐调烟香,增强烟香甜糯感 | 3825 |
12 | JSYZ0085-XY | 减少口腔残留,改善余味 | 64 |
13 | JSYZ0151-XY | 提升烟气品质,增强烟气浓度 | 261 |
14 | JSYZ0152-XY | 改善余味,谐调烟香 | 357 |
15 | JSYZ0153-XY | 提升烟香清甜感,使烟香纯正 | 138 |
注:上表中的数量仅为预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
3、项目的资格条件及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资格条件:
(1)谈判供应商是响应、参加谈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
(2)谈判供应商在本次项目谈判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资格审查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谈判供应商,提供“在本次谈判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技术要求:
产品名称 | 主要成分或功能作用 | 相对密度±误差(20℃/20℃) | 折光指数±误差(20℃) |
CXMK2404-XY | 提升烟气质感,降低烟气干燥感 | 1.0462±0.008 | 1.4333±0.008 |
CXMK2510-XY | 增润烟气,改善烟气品质 | 1.0382±0.007 | 1.4331±0.004 |
CXMK2517-XY | 提升口腔舒适度,减少口腔残留 | 0.8338±0.007 | 1.3701±0.004 |
CXMK2530-XY | 谐调烟香,厚实烟气 | 1.0404±0.007 | 1.4333±0.004 |
CXMK2533-XY | 降低烟气刺激,改善口腔余味 | 0.9153±0.007 | 1.3958±0.004 |
CXMK2534-XY | 细腻烟气,改善口感 | 0.9936±0.008 | 1.4241±0.008 |
CXMK2535-XY | 改善口感,生津回甜 | 1.0387±0.008 | 1.4325±0.008 |
CXMK2536-XY | 谐调、丰富烟香 | 0.8139±0.008 | 1.3650±0.008 |
CXMK2537-XY | 谐调烟香,增强烟气浓度,改善烟气品质 | 1.0388±0.008 | 1.4430±0.008 |
JSYZ0056-XY | 细腻柔和烟气,丰富烟香 | 0.9509±0.007 | 1.3840±0.004 |
JSYZ0061-XY | 谐调烟香,增强烟香甜糯感 | 1.0654±0.008 | 1.4386±0.008 |
JSYZ0085-XY | 减少口腔残留,改善余味 | 0.8500±0.007 | 1.3756±0.004 |
JSYZ0151-XY | 提升烟气品质,增强烟气浓度 | 1.0198±0.007 | 1.3779±0.004 |
JSYZ0152-XY | 改善余味,谐调烟香 | 1.0680±0.008 | 1.4106±0.008 |
JSYZ0153-XY | 提升烟香清甜感,使烟香纯正 | 1.0244±0.007 | 1.3735±0.004 |
服务要求和质量要求:
(1)供应商每次交货需提供符合鑫源公司技术中心确认的标样样品、检测标准以及行业相关香精香料技术标准的出厂报告,同时供应商需保证每批次产品供货质量稳定性及前后一致性。
(2)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输至鑫源公司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货物运输至鑫源公司指定地点验收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3)所提供产品若出现烟用材料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在收到鑫源公司书面(或邮件、电子信息)通知之日起5日内补交合格货物,同时鑫源公司有权要求供应商按不合格货物金额2倍赔偿,如发生逾期交货的,供应商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4)质保期:每批次产品自鑫源公司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造成鑫源公司损失的,由供应商赔偿。
(5)验收指标:供应商每次交货需提供符合鑫源公司技术中心确认的标样样品、检测标准以及行业相关香精香料技术标准的出厂报告,同时供应商需保证每批次产品供货质量稳定性及前后一致性。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鑫源公司进行验收,验收的质量标准以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为标准,如检验结果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视为不合格。
4、合同条款:详见附件1合同
5、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最高限价(含税) (元/kg) |
1 | CXMK2404-XY | |
2 | CXMK2510-XY | |
3 | CXMK2517-XY | |
4 | CXMK2530-XY | |
5 | CXMK2533-XY | |
6 | CXMK2534-XY | |
7 | CXMK2535-XY | |
8 | CXMK2536-XY | |
9 | CXMK2537-XY | |
10 | JSYZ0056-XY | |
11 | JSYZ0061-XY | |
12 | JSYZ0085-XY | |
13 | JSYZ0151-XY | |
14 | JSYZ0152-XY | |
15 | JSYZ0153-XY |
二、供应商谈判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
(一)相关资质文件:(详见附件2)
1、封面。
2、谈判供应商是响应、参加谈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在本次谈判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如谈判供应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需提供,否则无需提供)。
(二)技术及商务条款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
1、技术及商务条款偏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期限:报价需在2025年 月 日前有效
(四)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五)交货方式和付款方式
交货方式:分批交货。每批次产品交货数量及交货日期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乙方自收到采购订单至货物送达甲方仓库的交货时间为 7日(含)内。采购订单可采用纸质、扫描件、电子信息通知形式。
付款方式:按批结算,采购方确认到货产品数量并验收合格后,由供货方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采购方要求结算。供货方发票需当月24日前送达采购方,采购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如供货方不提供发票,采购方有权不支付货款。
三、谈判内容、谈判程序
1、谈判内容:
谈判小组根据项目采购的实际情况,针对解决方案及报价情况等内容进行谈判。
2、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成员推荐谈判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谈判评审活动,编制评审报告,采购实施部门评审代表不担任组长。
(2)谈判小组按照前期市****
(3)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4)监督人员监督谈判过程,同时填写监督记录。
3、对响应文件可能出现报价前后不一致时,报价的修正规则:
(1)项目总价由几个分项报价组成(不是单价),当报价表分项报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的, 以总价为准,修正分项报价;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2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
(3)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最高限价的,以及采用工程量清单采购的工程项目超过清单分项报价的(如有);
(4)报价低于成本的;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
(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
2、响应文件须装订完整并密封,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地点:江苏省淮安市****
采购实施部门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规范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朱蜀江 联系电话:****
六、响应文件递交
请报价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前,快递或送至江苏省淮安市****点击登录查看规范管理办公室,朱蜀江收,电话****。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再退回。
七、其他要求
1、对于被认定为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鑫源公司可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2、一经发现供应商有违规转包、违约分包行为的,鑫源公司可采取约谈、缩减供应量、缩短供应期、直至解除合同等措施。
3、在定期和不定期评价中评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鑫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从鑫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中移除,如有适用于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条款行为的,应列入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4、供应商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针对供应商存在违反廉洁承诺,或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拒不配合纪委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鑫源公司可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列入“黑名单”等处理措施。
5、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报价等违反《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将被鑫源公司认定为不良行为记录,列入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供应商“黑名单”。
6、对无正当理由恶意弃标或不存在不可抗力影响随意弃标的中选单位,纳入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7、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实施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的,经认定属实(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为准)将按行业及江苏中烟相关制度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并提报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行业“黑名单”。对列入行业“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列入“黑名单”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新采购项目。
8、被纳入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库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取消中选资格,不得签订采购合同(已签订合同的,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附件1:
2024-2026年度仿香模块替代应用新增香精香料(三年)
采购项目—CXMK2404-XY等香精香料采购框架合同
合同签订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
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是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
一、货物标的、数量及有效期
(一)此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实际标的物及供货数量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制造商/生产厂家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税率 | |
1 | CXMK2404-XY | % | ||||
2 | CXMK2510-XY | % | ||||
3 | CXMK2517-XY | % | ||||
4 | CXMK2530-XY | % | ||||
5 | CXMK2533-XY | % | ||||
6 | CXMK2534-XY | % | ||||
7 | CXMK2535-XY | % | ||||
8 | CXMK2536-XY | % | ||||
9 | CXMK2537-XY | % | ||||
10 | JSYZ0056-XY | % | ||||
11 | JSYZ0061-XY | % | ||||
12 | JSYZ0085-XY | % | ||||
13 | JSYZ0151-XY | % | ||||
14 | JSYZ0152-XY | % | ||||
15 | JSYZ0153-XY | % | ||||
注:以不含税单价作为费用结算依据。
(二)本协议履行期限为2025年 月 日至2028年 月 日。
二、结算价格、数量及方式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框架协议(合同)中的含税单价为合同标的物交付甲方指定地点的完税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包装费、运输费用、乙方的服务费用、增值税、保险费等。除非双方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否则本合同项下不含税金额不因任何原因发生变化,但合同履行期间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的,增值税相应调整。
(二)结算数量按照实际验收合格入库数量计算。
(三)合同付款:按批结算,甲方确认到货产品数量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甲方要求结算。乙方发票需当月24日前送达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如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提供虚假、伪造、变造等发票的,除须向甲方补开合法发票外,乙方还须按当次应开发票面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须赔偿甲方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受的行政罚款、补开发票产生的税款、鉴定费等),同时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包装标准及运输要求: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并应适合汽车运输,避免损坏。本合同价格已包含包装费(包括运输用外包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包装费。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仓库交付,乙方负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甲方验收合格签收前乙方承担货物的所有风险。
四、交货时间:分批交货。每批次产品交货数量及交货日期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乙方自收到采购订单至货物送达甲方仓库的交货时间为 7日(含)内。采购订单可采用纸质、扫描件、电子信息通知形式。
五、交货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一)乙方每次交货需提供符合甲方技术中心确认的标样样品、检测标准以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出厂报告,同时乙方需保证每批次产品供货质量稳定性及前后一致性。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进行验收,验收的质量标准以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为标准,如检验结果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视为不合格。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或邮件、电子信息)通知之日起 5 日内补交合格货物,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不合格货物金额2倍赔偿,如发生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若货物经甲方验收,数量、质量等各项指标均符合订单和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开具入库单据并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乙方。
(二)初步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对标的物品质的义务和责任。
(三)质保期:每批次产品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四)技术要求:
产品名称 | 主要成分或功能作用 | 相对密度±误差(20℃/20℃) | 折光指数±误差(20℃) |
CXMK2404-XY | 提升烟气质感,降低烟气干燥感 | 1.0462±0.008 | 1.4333±0.008 |
CXMK2510-XY | 增润烟气,改善烟气品质 | 1.0382±0.007 | 1.4331±0.004 |
CXMK2517-XY | 提升口腔舒适度,减少口腔残留 | 0.8338±0.007 | 1.3701±0.004 |
CXMK2530-XY | 谐调烟香,厚实烟气 | 1.0404±0.007 | 1.4333±0.004 |
CXMK2533-XY | 降低烟气刺激,改善口腔余味 | 0.9153±0.007 | 1.3958±0.004 |
CXMK2534-XY | 细腻烟气,改善口感 | 0.9936±0.008 | 1.4241±0.008 |
CXMK2535-XY | 改善口感,生津回甜 | 1.0387±0.008 | 1.4325±0.008 |
CXMK2536-XY | 谐调、丰富烟香 | 0.8139±0.008 | 1.3650±0.008 |
CXMK2537-XY | 谐调烟香,增强烟气浓度,改善烟气品质 | 1.0388±0.008 | 1.4430±0.008 |
JSYZ0056-XY | 细腻柔和烟气,丰富烟香 | 0.9509±0.007 | 1.3840±0.004 |
JSYZ0061-XY | 谐调烟香,增强烟香甜糯感 | 1.0654±0.008 | 1.4386±0.008 |
JSYZ0085-XY | 减少口腔残留,改善余味 | 0.8500±0.007 | 1.3756±0.004 |
JSYZ0151-XY | 提升烟气品质,增强烟气浓度 | 1.0198±0.007 | 1.3779±0.004 |
JSYZ0152-XY | 改善余味,谐调烟香 | 1.0680±0.008 | 1.4106±0.008 |
JSYZ0153-XY | 提升烟香清甜感,使烟香纯正 | 1.0244±0.007 | 1.3735±0.004 |
六、违约责任
(一)执行采购文件及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所有条款。
(二)乙方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反《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违反前述承诺,则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的黑名单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甲方将乙方列黑名单之日起2年内不再参加甲方及甲方下属单位的其他任何招标项目。
(三)乙方按照采购订单要求的日期向甲方交付货物。若乙方逾期交货(超过订单要求的交货日期且超过基础交货时间)的,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批货款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5天仍未交货,且未作出合理说明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四)合同有效期内如两次不能按时供货,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合同有效期内如两次所供货物达不到质量要求,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货物质量安全保证
(一)乙方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自觉接受相关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要符合双方约定的技术标准。
(三)如经检验不符合约定之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采取拒收、要求更换等措施,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八、合同履约保证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及当地有关法规规定、招投标文件等,认真履行双方所签订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二)招投标等采购流程完成,甲方与乙方必须签订合同履约保证条款。
(三)履约保证金条款: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 / 日提供履约保证金 / 元。本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可以采取现金转账、金融机构保函或电汇等形式提供。
(2)合同履行完毕经验收合格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的情况下 / 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发现对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规、违法、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并依据合同相关条款给予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直至解除合同。
九、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一)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货物交付的必要条件及配合工作。
(二)依据合同约定,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提供货物的技术合理要求,但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甲方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利。
(四)针对乙方存在的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欺诈行为,甲方有权认定乙方违约,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如乙方未严格执行合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未能按期供货等情况),且未能作出合理赔偿,则不支付该批货款,同时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
(五)在因乙方违约甲方选择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形下,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产生的损失(包括重新招标、采购费用;延期生产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维权产生的全部损失)。
(六)甲方逾期付款,应按照未付款金额根据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承担违约金。如涉及中小企业拖欠纠纷,甲方争议处理部门为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
(七)其他法定权利。
十、乙方的责任及权利
(一)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法对甲方进行赔偿。
(二)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的货物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若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保范围内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其他法定权利。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十二、送达
甲乙双方指定签章页所列地址、电话、收件人等为各自的文书送达信息,本合同项下合同一方发送给另一方的各类通知、函件、协议、资料等文件,以及合同发生纠纷进入法院、仲裁后所涉相关法律文书,通过专人递送、邮寄、快递、短信等方式按前款所述地址及人员进行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如甲乙方任一文书送达信息有变更的,应当在三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否则依据前述信息送达的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三、本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相关一切事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据其做出解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当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约定
(一)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应当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若因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壹仟元(¥ 1000 ),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二)乙方进入甲方办公区域、厂区(含库区)的人员、车辆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要求,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拒不整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壹仟元(¥ 1000 ),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三)乙方(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质并有权立即解除与该供应商签署的全部或部分合同:
a)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采购合作商资格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其他供应商或者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d)单方面变更或者终止供货合同的;
e)违反烟草专卖、廉政规定等情况的;
f)所供服务或产品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严重质量事故的;
g)被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江苏中烟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
h)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四)乙方在采购文件中所作出的中选承诺(包括价格承诺、服务承诺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一切承诺)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乙方违反任一承诺,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发现乙方违规转包、违约分包行为的,甲方可采取约谈、缩减供应量、缩短供应期直至解除合同等措施。
(六)对于被认定为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甲方可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七) 甲方依据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价,对评价为不合格的供应商,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从甲方合格供应商库中移除,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不承担因解除合同带来的损失。如有适用于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条款行为的,应列入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在供供应商,甲方可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签字后生效;合同文书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持 贰 份。
十五、附件
廉洁合同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 乙 方 | |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通讯地址):淮安市**** 收件人:点击登录查看 邮政编码:223001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行:浦发银行淮安分行 账号:****00026 税务登记号:****5142XM |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行: 账号: 税务登记号: |
附件: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经济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预防甲、乙双方利益受到不正当行为的损害,经协商一致,在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基础上,规范合作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廉洁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烟草行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采购项目经济合同的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违反国家及烟草行业的相关管理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从业苗头性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五)发现对方在经济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权向主管部门或有关机关进行举报。
第二条 甲方义务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经济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要以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为准绳,规范与乙方交往行为,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与供应商私下接触,禁止私自在非办公场所会见接洽供应商;
(二)严禁索要或收受供应商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土特产及其他财物;
(三)严禁索要或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管家式服务”等活动安排;
(四)严禁由供应商报销应当由本人及近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个人支付的费用,禁止向供应商借用钱款、住房、车辆等:
(五)严禁索要或收受、低价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违规持有供应商的股权、原始股、干股、分红及其他金融产品等;
(六)严禁违规在供应商或其关联企业任职、兼职或挂名挂证取酬;
(七)严禁为近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在供应商企业违规安排工作或“吃空饷”;
(八)严禁撮合交易、勾兑利益,通过“期权腐败”等形式谋取私利;
(九)严禁请托供应商或者接受供应商请托,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或干部、职工招聘录用等工作;禁止与供应商内外勾结,违规插手干预企业有关政策制定、修改和施行;
(十)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交往行为。
(十一)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受理权限,认真受理乙方的举报,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券)、电子红包、会员卡和其他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违规发放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健身及娱乐活动;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近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出国出境学习、培训、旅游等支付、报销费用,或者变相支付、报销费用。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不得自行出资与甲方工作人员“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它“合作”投资。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以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它理财名义的委托,为实际未出资的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收益”,或者甲方工作人员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的收益。
(七)乙方不得通过赌博等方式行贿或者变相行贿甲方工作人员。
(八)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九)乙方不得让甲方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参与乙方的业务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授意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甲方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
(十)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约定在其离职或退休后行贿财物。
(十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不得为谋取私利向项目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代理机构)行贿、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十二)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业务介绍;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利用甲方工作人员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介绍或承揽业务。
(十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请托甲方工作人员介绍或获取甲方关联业务。
(十四)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代缴相关保险等请托。
(十五)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或采购项目相关人员有违反本合同或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应履行提醒义务,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主动配合甲方的调查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经济合同。
(三)在合同签订前,对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被列入甲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库管理;对已属于甲方合格供应商的,同步将其从甲方合格供应商库中移除;
(四)在合同签订后,对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被列入甲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甲方将根据乙方行贿情形,并经甲方内部审批后,可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惩治措施,且没有向乙方作出任何解释的义务。
1.警示约谈。适用于所有采购项目。
2.降低供货份额。适用于物资类和部分服务类采购项目,并可参照下列标准执行:行贿金额不满100万元的,供应(服务)量缩减为合同量的80%;行贿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供应(服务)量缩减为合同量的50%。
3.缩短服务期限。适用于物资类和部分服务类采购项目,缩短的服务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行贿情形及项目实际需要确定。
4.终止或解除合同。适用于行贿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所有采购项目。
5.永久禁入。适用于行贿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所有采购项目。
6.扣罚履约保证金。适用于行贿金额超过合同金额20%的所有工程类采购项目。
(五)中选供应商须同意与公司在律师见证下,将采购项目涉及真实的核心技术资料(香精香料配方、非成品软件源代码等)铅封交给第三方保存,如果在履约期间发现供应商向烟草干部职工行贿,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其他供应商使用。
(六)乙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纪委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第五条 禁入措施
(一)对因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被列入甲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甲方系统的采购项目,禁止期限根据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数额和生效日期进行界定: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自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之日起1年内禁止参与甲方系统新的采购项目;行贿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自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之日起2年内禁止参与甲方系统新的采购项目;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自列入甲方“黑名单”之日起3年内禁止参与甲方系统新的采购项目;行贿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止参与甲方系统新的采购项目。
(二)对于因乙方不良行为造成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其不良行为尚不足以列入公司“黑名单”库管理 的,根据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的不同处理结果对乙方予以禁入管理。禁入管理措施如下: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对乙方进行约谈警示;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第二种形态”处理的,自党政纪处分决定批准之日或组织调整文件印发之日起一年内,禁止邀请其参与甲方系统新的非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对其进行严格资格审查;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第三种形态”处理的,自党政纪处分决定批准之日或职务调整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禁止邀请其参与甲方系统新的非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对其进行严格资格审查;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第四种形态”处理的,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相关判定文书纳入甲方“黑名单”管理。
第六条 行贿供应商禁入措施适用范围
对列入行贿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公司系统新采购项目。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作为经济合同的必要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二)本合同与经济合同一同归档备查。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2: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组成:
1、封面。
2、谈判供应商是响应、参加竞争谈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
3、“在本次谈判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如谈判供应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需提供,否则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7、技术及商务谈判偏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封面
2024-2026年度仿香模块替代应用新增香精香料(三年)
采购项目——CXMK2404-XY等香精香料响应文件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二、谈判供应商是响应、参加竞争谈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三、“在本次谈判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如谈判供应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需提供,否则无需提供)。
承诺书(如需)
我司在本次谈判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_______________公司
兹有,__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民族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单位担任_________职务,系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谈判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 (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单位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谈判(询价、询比)活动。代理人进行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的谈判(询价、询比)文件,参与谈判(询价、询比)、合同谈判(询价、询比)、签订合同和处理其他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报价有效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明细表
报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三年预计采购量(单位:kg) | 品牌/制造商/生产厂家 | 最高限价(含税) (元/ kg) | 不含税单价(单位:元/公斤) | 含税单价(单位:元/公斤) | ||
1 | CXMK2404-XY | 293 | |||||||
2 | CXMK2510-XY | 179 | |||||||
3 | CXMK2517-XY | 311 | |||||||
4 | CXMK2530-XY | 31 | |||||||
5 | CXMK2533-XY | 31 | |||||||
6 | CXMK2534-XY | 115 | |||||||
7 | CXMK2535-XY | 115 | |||||||
8 | CXMK2536-XY | 115 | |||||||
9 | CXMK2537-XY | 115 | |||||||
10 | JSYZ0056-XY | 122 | |||||||
11 | JSYZ0061-XY | 3825 | |||||||
12 | JSYZ0085-XY | 64 | |||||||
13 | JSYZ0151-XY | 261 | |||||||
14 | JSYZ0152-XY | 357 | |||||||
15 | JSYZ0153-XY | 138 | |||||||
发票类型及税率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 ||||||||
注:1.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包装费、运输费用、乙方的服务费用、增值税、保险费等。
2.报价表计算方式如下:报价表中含税单价(单位:元/公斤)=不含税单价(单位:元/公斤)*(1+税率)。如含税单价不等于不含税单价*(1+税率),则按不含税单价修正含税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均保留两位小数;如遇税率不一致,统一按不含税价格计算。
我方同意本报价在2025年 月 日前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在有效期期满前均被接受。如果我方中选,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响应文件将构成对我方的约束性文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七、技术及商务谈判偏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技术及商务偏离表(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的偏离)
序号 | 谈判文件 | 响应文件 | 说明 | ||
条目号 | 商务条款 | 条目号 | 商务条款 | ||
谈判供应商承诺:除上表中的偏离外,完全响应谈判文件的其他条款。
谈判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