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晋投夏工水泥有限公司新增石灰岩矿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公示文号:晋中自然资矿协字〔2025〕3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规定,经晋中市****点击登录查看将山西晋投夏工水泥有限公司新增石灰岩矿采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场所:榆次区****
二、受让人
名称:山西晋投夏工水泥有限公司
场所:灵石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F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山西晋投夏工水泥有限公司新增石灰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灵石县夏门镇****
面积:0.680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 1 | ****.29 | ****.32 | | |
| 2 | ****.29 | ****.32 | | |
| 3 | ****.29 | ****.37 | | |
| 4 | ****.30 | ****.37 | | |
| 5 | ****.30 | ****.37 | | |
| 6 | ****.29 | ****.33 | | |
| 7 | ****.29 | ****.32 | | |
| 939 | 755 | 1 | 1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
理由:因企业生产需要,该项目为利用原生产系统进行开采且向同一主体出让,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至****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至点击登录查看矿产科(晋中市****
本公示在点击登录查看门户网站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