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单位的公告
为有效控制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杜绝随意抛弃病死畜禽造成环境污染和出售病死畜禽进入市场流通的情况发生,加快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畜牧业和畜禽产品安全科学管理体系。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集中收集,财政补助、统一处理”的原则,我中心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单位,实现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环境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确定无害化处理单位后由我中心与无害化处理单位签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病死畜禽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协议书》,委托无害化处理单位对琼中县县域内的病死畜禽进行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协议期限为2年。望具有相关资质的无害化处理单位参与遴选,提交相关材料。 截止报名时间,报名不足3家的,按实际报名单位遴选无害化处理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单位
二、补贴标准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为80元/头(断乳后的病死猪,不包括死胎、木乃伊和流产胎),牛羊禽类等其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可折算成猪单位进行补贴,即:30只蛋鸡或鸭、60只肉鸡、30只鹅、3只羊折算成1个猪单位,1头肉牛折算成5个猪单位。
三、遴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关资质;
3.营业执照;
4.开户许可证;
5.近3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
6.无害化处理计划方案或其他市县相关合作范例等。
四、报名方式
邮寄材料或现场报名。
五、报名时间
****-22日前(法定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邮寄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七、有关说明
报名材料袋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其它相关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公示方式
结果将在琼中县政府网上公示。
九、签订合同
确定无害化处理单位后,由点击登录查看与确定的无害化处理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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