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我局己受理 吴东、柴春燕 自建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个人) | 项目位置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建筑层数 | 建筑高度(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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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建住宅 | 吴东 | 崇文社区**** | 住宅 | 93 | 三层半 | 13.5 |
2 | 拆除重建 | 柴春燕 | 建水县**** | 住宅 | 86.72 | 2 | 6.9 |
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2025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署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17:30。公示期满后,逾期、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对该规划项目进行审批。
咨询电话:****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城市规划科)
监督投诉电话:****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法规科)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5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