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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福建福州 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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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与申购明细

项目名称: 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项目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预算金额: 498000.00
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30天内付清

物品名称: 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数量: 1 单位:
预算单价: 498000.00 是否标配:
生产厂家: / 型号规格: /
申购时间: **** 保修期(月): 24
送货地址: 点击登录查看指定地点
设备清单列表:
技术参数:

一、投标人须知

1、请投标人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和“网上竞价使用手册”:https:****

2、请投标人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含附件)盖印签字后扫描上传。将所有扫描的图片粘贴至同一份WORD或PDF文档中,请勿逐个图片上传。

3、报价说明:供应商提交报价必须低于公告最高限价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值中标(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中标)。

4、网上竞价相关问题可咨询点击登录查看医学实验室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5、若所投产品中含管理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等须符合《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号)、《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0号)、《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1号)、《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号)、《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5号)的相关规定(http:****://www.itsec.gov.cn/aqkkcp/),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6、以下参数若存在未明确范围的规格、尺寸等,允许在规定的数值范围内存在±3%的偏离。

二、技术参数:

1功能设计方案1.1系统关键特色

可直接调用新的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组织管理、统一用户管理、统一待办消息等公共服务支撑平台能力。

与学校现有国资、设备、天财等系统进行对接融合,嵌入学校管理的内控流程,集中与采购相关的审批流程。

1.2业务功能设计1.2.1门户管理1.2.1.1招采管理门户

招采管理门户,与学校统一融合门户无缝集成。通过融合门户跳转招采管理门户。针对不同身份类型的用户,展示其关注的招采信息,是招采业务相关人员进行物资采购、采购管理等业务办理的平台。主要包含以下功能:待办中心、消息中心、日程管理、办事流程等。

需支持个人工作台,需支持个人待办事项快速入口、常用功能操作入口,用户可在服务大厅首页便捷发起如采购申请、合同申请、验收申请等流程。

需支持单位管理员工作台,管理员可汇总查看本单位项目情况,包括预算申报汇总、采购计划汇总、采购计划管理。

需支持主管领导工作台,主管可总览项目数,包括已完成项目、在执行项目等,并可查看项目具体情况、执行进度等。

需支持业务一键达功能,用户可通过输入业务号、项目名等关键字,快速定位项目,查询项目信息,进行相关操作。需支持展示经办人相关的今日开标项目、采购日历、采购执行相关链接,如汇率查询、天眼查、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

1.2.1.2代理机构门户

面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学校授权委托其进行代理招标的项目,在实施招标代理过程中,学校采购主管部门可跟踪委托代理采购项目情况,包括项目进度、通知公告等内容、报名情况、开评标信息。

1.2.1.3供应商门户

面向供应商,提供其对学校采购信息进行浏览和响应的门户,比如提供项目开标信息提醒、采购公告、变更公告、候选人公示、结果公示等信息发布;同时提供项目报名、订单跟踪等在线投标交易办事服务功能入口。

1.2.1.4移动端门户

系统对接点击登录查看企业微信移动端应用,各级系统用户可在手机端实时查看审批相关流程,移动端门户根据角色不同提供采购门户服务,展示最新的招采信息、待办流程、消息提醒等。

1.2.1.5门户网站

建设学校采购信息门户网站,要求界面设计须简洁大气,需支持动态维护,用户可以按需自行设置网站栏目和发布网站内容;需集成采购管理部门主页功能,需支持内容发布、能够自动同步发布采购需求公告、单一来源公示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分散采购结果公示公告、合同公示公告等;

需提供采购管理平台登陆入口;集成供应商服务平台、招标代理平台,提供供应商、评审专家的注册、登陆入口。

提供采购日历、曝光台的功能。

需支持自购备案成交结果公示,备案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将成交结果公示公告发布至门户网站对应的栏目,并需支持用户打印公示。

需支持合同管理部门自选采购合同进行公示,系统自动按格式化要求进行合同公示。

需支持采购公告、结果公告等公示公告在线发布,包括自购备案成交结果公示,备案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进行成交结果公示,需支持用户打印公示。

网站可设置下载中心专栏,将部门的、系统的或其他有必要下载的文件上传至网页中,需支持用户通过下载中心下载及查看。

需支持设立政策法规专栏,需支持指定用户将政策法规上传至系统,需支持不同用户在线预览及下载。

1.2.1.6在线客服

系统需提供在线客服功能,须将在线客服功能嵌入到系统中。

系统需支持用户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随时发起问题咨询(如需咨询申购相关问题,可输入“申购”)。a.需支持识别用户输入的关键字(如申购、合同),系统根据用户输入的关键字自动回复对应的解决方式。b.若用户认为系统的回复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需支持在线与客服人员交流及留言。c.与在线客服交流时,需支持用户直接截图及上传附件给客服。(提供功能截图。若有需要,将要求供应商进行演示)

1.2.2招采业务管理1.2.2.1采购预算管理

1)采购预算申报

需支持老师选择预算申报计划,在预算申报时间内,填写预算申报项目信息。

预算物资信息需支持导入购置清单,项目信息填报字段包括:预算项目名称,预算项目申请单位信息(单位编码,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信息(项目负责人工号,项目负责人名称),负责人电话,经费编号,经费名称,经费分管单位,经费负责人,经费科目,是否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支持按学校要求进行字段的必填设置及展示。

需支持政府采购项目填报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方式、预留比例等信息。并需支持信息的共享,需支持在申购、执行、方案编制、合同管理等环节关联查看。

需支持主管部门对预算项目采购明细进行导入,包括名称、数量、单价、申购人、申购人联系方式等。

需支持项目负责人立项前调整预算项目物资申购人,需支持申购人拆分物资分批发起采购申请。需支持申购人指定他人发起采购申请。

2)预算申报审批

预算申报提交后,系统支持自动生成预算项目编号,按设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多级流程化审批,审批流程支持自定义。

审批流程如下:

经办人填报→二级单位管理员审核→二级单位分管领导审核→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招采中心审核→财务部门审核→汇总导出。

3)预算申报汇总

需支持显示所有已提交的预算申报,可显示预算项目编号、预算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万元)、申报单位名称、负责人、申报时间、审核状态等信息,相关信息可以excel格式导出。

各级部门可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政府采购预算表》格式导出预算申报明细及汇总表等。

4)预算查询

主管部门和用户单位对待审核预算、已审核预算进行查询。也可查询审核进度。支持按年度、单位、申报人、申报时间等进行查询。

5)预算库管理

提供预算项目库管理,预算申报审批通过后,进入项目库,按待立项项目、已立项项目、已申购项目进行汇总呈现。审批未通过的项目需支持进入后备项目库中待后续条件成熟时直接启用。主管部门可对待立项项目进行确认立项或中止项目的操作。主管部门可对已立项项目进行确认可申购的操作。

确认可申购的项目需支持申购人在发起采购申请时从预算项目直接发起采购,已填写的物资信息需支持直接带入。

需支持在采购申请审批页面体现该申请是从预算发起还是无预算直接发起的。

1.2.2.2采购意向公开

该步骤由招标采购中心可根据项目实际管控需求选择是否需要公开。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招标采购项目需提前在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信息,招采中心及相关领导在政府采购网中审核确认意向公开文本。招采中心可把采购意向公开网址复制到招采系统记录备案,再同步发到学校的招采中心网站公示。

1.2.2.3确定采购申请1.2.2.3.1采购申请

支持直接发起采购申请,也支持从预算、论证项目发起采购,无需重复填写物资信息。

申请流程:a.选择申购入口:货物、服务或者工程等;b.填写项目信息:项目名称、申购单位、联系人、用户授权代表、付款方式、期望到货时间、收货地点、供应商资质要求、申购理由;c.填写采购明细:采购目录、物资名称、预算单价、数量、小计、是否进口、品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售后服务要求;支持逐条添加或按模板批量导入;d.选择经费:经费账号、经费名称、经费科目、经费主管部门、经费负责人、经费来源;支持选择多经费;e.确认提交信息:将填写的信息在一个页面展示用户进行确认,选项包括直接提交申请或返回进行修改。(提供功能截图。)

需支持根据学校需求设置强制弹出采购业务说明窗口,弹窗包括对不同采购方式适用项目的描述及政策要求内容,且业务说明可根据学校需求进行内容定制。

申购入口采用泳道式设计,系统自动根据老师所选的采购类型、采购组织形式、预算金额范围的组合条件智能匹配最合适的采购方式供老师选择,泳道选项需支持根据学校需求进行自定义配置。

申购入口选择后需支持填写项目信息,需支持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匹配不同的项目信息供老师填写。

采购明细需支持单个新增及批量导入功能。需支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具体品目配置清单的配置管理并开放给教职工直接使用。

需支持与财务系统对接,共享经费信息,在基本信息填写中用户可使用多经费卡进行申报,在输入经费卡号后,系统自动识别采购经费类别;

需支持采购明细总金额与预算总额(申购入口金额范围)进行强制校验,两项金额不一致时,系统需支持异常提示,修改一致后方可提交;需支持采购明细金额与经费金额进行强校验,两项金额不一致时,系统需支持异常提醒,修改一致后方能提交。需支持智能判断采购项目类型,针对政府采购限额以上采购项目,需支持强制要求采购人选择是否为中小微企业预留,如不预留,须选择原因,并上传材料。

需支持采购项目自定义查询以及分类汇总和导出Excel、PDF的功能。

1.2.2.3.2采购申请审核

采购申请审批流程:用户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财务经费确认-招标采购中心-用户单位分管校领导-招标采购中心实施。

【注】:

1.招标采购中心可修改或确认采购方式;

2.各环节均可进行通过/退回操作;

3.流程可由学校管理员设置(可按学校实际需求分类设置权限);各环节可再细化审批流程;

4.以上问题同样适用各审批流程(采购申请审批、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文件审核、合同审核等)。

1.2.2.4采购项目管理1.2.2.4.1采购项目台帐

通过采购申请审核的项目,列入采购项目库的项目,自动生成项目台帐。项目台帐中展示所有类型、所有状态的项目,可实现项目从采购申请到验收归档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可以根据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等项目相关信息字段进行组合查询,快速定位项目,点击项目名称,可查看详细数据。

在项目信息台帐中,可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方式、采购预算、资金来源、采购时间、执行情况、变更记录等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关联查询和跟踪。系统还可穿透细化,提供自动生成采购品目台账功能,主要体现编码、品目名称、采购数量、采购单位、预算项目、预算编号、集采属性等明细数据。

可对招采项目库进行修改、终止等操作管理功能,并可按组织结构树状权限控制各用户单位的招标项目查阅权限,各用户单位只可查看本单位的招采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可按需开通全校招采项目查看权限。

1.2.2.4.2采购项目管理

系统需支持采购执行经办人对所负责的采购项目进行拆包、合包。需支持确定采购方式及经办人。在拆合包操作完成后,若未进入下一采购阶段,需支持将拆合包行为撤销,将拆合的项目恢复原样。

按物资合并项目:需支持以采购明细为选择维度,将多个项目下的部分物资选择合并成为一个新项目。

项目按一标多包合并:需支持以采购项目为选择维度,将多个项目合并成一个按多包采购的项目,或将某项目加入到其他项目中作为分包执行。合并的项目应需支持生成一个新的项目,也需支持选择一个历史项目让已选择的项目与历史项目合并。

单个项目拆分成一个多包项目:若一个项目中的多个采购明细无法由一个供应商提供时,系统应需支持将单项目拆分为一个多包项目,由多个供应商成交,并可上传各标段清单。

按物资拆分项目:需支持按采购明细将单个项目拆分为多个新项目,拆分后的项目成为多个平行项目。

需支持采购项目根据业务规则自动分流,需支持管理员指派采购项目执行经办人。

需支持系统根据规则默认采购方式或指定采购方式并审核。

需支持的组织形式有政府集中采购、学校统一采购、校内分散采购。需支持的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自购备案、网上竞价等。需支持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自动发布单一来源公示,并自动计算公示结束时间。

需支持按照指定规则为每个采购项目自动分配采购项目编号。

需支持对项目详情进行查看,跟踪项目进度与项目各节点所产生的信息,如:采购申请、方案概览、公示公告、供应商报名情况、专家抽取、政策落实。

1.2.2.5抽取代理机构

系统提供在线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功能,可设置抽取方式,如:逐个轮次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等。需支持执行经办人在线将采购项目委托给招标代理机构,需支持委托代理分单机制,查看代理机构历史项目情况(如准备中、执行中、已成交、已废止项目的数量和总预算),需支持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和指定代理机构两种模式。同时需支持设置代理机构标签(需包括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的类别、可代理项目类别、是否有效、联系方式),用户可通过标签筛选代理机构。搭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台,需支持招标代理机构在线接单或将项目退回委托方。(提供功能截图)

1.2.2.6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采购中心根据采购实施计划,组织用户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协同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由相关部门、领导小组进行审批确稿。

1.2.2.6.1模板套用

系统可上传维护采购文件模板、招标文件范本,明确各类采购文件编写要求。招标文件编制人可查询直接引用范本进行编制,支持在线编辑采购文件模板及附件上传模板两种方式。

支持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模板编制招标文件,可上传本系统进行会稿审批。

1.2.2.6.2在线编辑

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后提交学校走会稿审批流程,通过在线编辑插件,可直接在线编辑采购文件内容、批注注释,审批路径上的相关领导可直接审阅并在线修订、批注文件,全过程留痕,在线编辑默认显示修订痕迹,文档上可直接查看领导的修订内容、批复意见,保证文本在审批过程中不落地,极大提高会稿的效率。

审批流程结束后形成pdf定稿,定稿后的文件处于锁定状态,定稿后的文件不显示修订痕迹,定稿前上一步骤文件会保留用户单位修订痕迹,用于被查询。支持不低于60个并发用户在线编辑。

1.2.2.6.3编辑留痕

可保存各用户对此文档在线修订的记录。

1.2.2.6.4采购文件审核

采购文件编制完成后,采购经办发起采购文件审查流程,确保采购文件的合规性与文件的完整性。审批流程:招标采购中心-用户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若需要)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招标采购中心实施。

1.2.2.7发布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和网上竞价采购要发布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后/工程项目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后,把公告网址复制到招采系统记录备案,再同步发到招采中心门户网站。

网上竞价采购的项目,根据确定的采购申请起草编辑采购公告,采用模版化的编辑方式,设置公告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采购方式、报名起止时间、标书价格、报名资质条件、公示起止时间等信息,系统根据预设的模版生成采购公告,并提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推送至招采门户网站首页进行公示。

1.2.2.8招采实施

采购业务总体为分为:

(1)网上超市/框架协议采购:在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由招标采购中心在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上采购;

(2)自行采购:在自行采购限额标准内的,可选择自行采购的方式(直购、网上竞价等),用户单位可自行组织采购;

(3)网上竞价采购:在学校招标限额标准内、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由招采中心执行网上竞价采购。采用竞价采购的项目,需支持在线发布竞价公告至门户网站及供应商服务平台(需支持设置是否超预算报价、挂网天数、供应商要求,支持返回用户修改参数;支持选择随公告一并发布的附件材料;需支持按物资拆包并分别发布公告)。供应商在线报价。(提供功能截图);

(4)招标采购:学校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与服务项目、工程建设类项目、工程服务类项目,由招标采购中心实施招标采购。

(5)其他采购方式: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进行设置

系统根据所填的采购品目,自动携带其所对应的大类、是否在集采目录、是否可网上竞价采购等属性给予提示。

【注:采购方式】

学校的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网上超市/框架协议采购、网上竞价采购、直购等9种方式。

1.2.2.8.1网上超市/框架协议采购

在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由招标采购中心在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上/框架协议采购。完成合同签订后,由采购经办把采购品名、数量、单价等结果信息录入或批量导入学校招采系统。

1.2.2.8.2网上竞价采购

建立服务于学校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的网上竞价采购服务平台,实现从采购申请、审批、网上竞价、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等环节的信息化,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1.2.2.8.2.1网上报名

网上竞价公告发布到学校招采网站后,投标人以其法定名义注册,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按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1.2.2.8.2.2竞价结果确标

用户单位经过投标价格比较及投标书审阅后,选定最优投标方案,由用户单位发起定标审批流程,经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后确定中标供应商,作为最终网上竞价结果。支持短信通知投标人竞价结果。

竞价结果确标后,招采系统可以自动发布中标公告。

1.2.2.8.3自行采购

在自行采购限额标准内的,用户单位可自行组织采购。用户单位完成采购后,由用户单位采购经办把采购品名、数量、单价等结果信息录入/批量导入学校招采系统。

1.2.2.8.4招标采购

法定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在政府相关网站执行发布公告、供应商报名、投标、开评标、招采结果公示及确认等采购环节。定标后由采购经办或代理机构把中标结果录入/批量导入学校招采系统。

支持代理机构或采购经办人上传质疑答复相关材料,会稿审批流程。

1.2.2.9采购合同签订

完成中标公示后,用户单位可在招采系统中调用相应合同模板进行合同拟稿。由用户单位发起采购合同会稿申请,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供应商、合同金额等合同相关信息自动关联带入表单。系统支持采购合同在线编辑会稿,审批路径上的相关领导可直接审阅并在线修订、批注文件,全过程留痕。文档上可直接查看领导的修订内容、批复意见。

合同完成会稿审批后生成合同定稿文本,定稿合同文本处于锁定状态,且不显示修订痕迹,用户单位可下载合同文本打印盖章,并强制用户单位必须上传盖章扫描件存档,并经招采中心确认后,该合同流程才闭合。相关人员可对采购合同进行转阅查看等操作,支持合同变更审批。

【注:】

(1)合同模板由业务主管部门上传及维护。

1.2.2.10招标资料归档

招采环节结束后,采购经办/招标代理机构可对整个招标过程中涉及的采购申请审批表、立项批复文件、采购实施计划、招标文件、采购公告、投标文件、定标文件、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采购活动记录、开评标监控等线上表单、附件资料进行一键归档处理,锁定项目状态,不可再对项目信息、表单、附件进行增加、修改、删除。

1.2.2.11采购到货验收\项目验收

物资类采购,供应商到货后,用户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到货验收。系统提供接口(采购申请单编号、采购申请单名称等主数据信息)给资产系统(国资、设备)调用。将采购已有的数据推送资产系统进行建账使用。例如:招采系统中的供应商、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服务类采购,由用户单位组织,通过线下验收会后,再推送信息给资产发起入库\设备建帐。

用户单位获得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单后,把验收单扫描件上传招采系统。未入设备、国资系统的资产,由所在学院\单位在系统中下载验收凭据。

1.2.2.12采购执行跟踪

系统可实现招采全过程跟踪,支持按节点查看采购各环节具体执行情况,实时掌握项目动态。

1.2.2.13招采统计分析

系统提供统计报表及项目进度详情看板:

(1)用户能实时查询其数据权限范围内的采购项目进展。

(2)提供采购申请统计表、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采购计划完成情况表、采购方式查询、合同查询等报表。

(3)支持按照学校的要求提供按采购年度、采购方式、采购单位、按代理机构、采购品目、采购金额等常用的统计报表。

(4)能根据学校要求定制相关报表。

1.2.3电子竞拍管理

为方便快速有效盘活学校闲置存量资产,建立服务于学校资产处置、出租或出借业务需求的电子竞拍服务平台,实现从竞拍申请、审批、电子竞拍、合同签订等环节的信息化,降低资产盘活成本、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和效益。

1.2.3.1竞拍需求申请

各需求单位针对闲置资产提出竞拍需求、拟定竞拍实施方案。各竞拍单位需填写拟竞拍的资产标的情况,包括标的物类型、所在地、评估价、起始价、加价幅度、相关资产属性、参拍者资格条件、资产移交的时间和地点、付款条件、包装和运输、资产照片等信息。

支持竞拍资产残值类型,申请人可选择残值类型是正值或负值。

系统支持申请人明确是否需要踏勘,踏勘联系人、踏勘联系电话、踏勘地点等。

1.2.3.2竞拍需求审核

竞拍需求审批流程:需求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确认-招标采购中心确认-需求单位分管校领导-招标采购中心实施。

1.2.3.3电子竞拍公告发布

根据上传竞拍需求信息,采用模版化的编辑方式,设置报名起止时间、报名资质条件、报名保证金、起拍价、加价幅度等信息,根据预设的模版生成竞拍公告,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推送至招采门户网站,供公众浏览查看、评估筛选、订阅关注。

1.2.3.4网上参拍报名

系统提供网上报名参拍的功能,参拍者可以登录系统,通过竞拍公告参与竞拍。

【注】

(1)系统提供自动消息提醒功能,针对参拍者订阅关注的项目上架、开拍、竞价等信息可自动发送消息提醒参拍者查看处理。

1.2.3.5网上参拍竞价

供应商可在供应商平台查看竞拍项目,参与报价。

供应商参与报价时,需要按照采购人设置的资质要求进行逐一响应,经办人可在校端系统查看参与供应商及供应商的资质响应材料。

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可查看起拍价和当前价格。

供应商仅能在竞拍时间段期内多次报价。其报价是基于项目报总价。

根据【资产残值类型】,供应商报价模式不一样:正值,则在起拍价基础上往上报价,价高者得。负值,则在起拍价基础上往下报价,支持供应商负数报价,可从负值竞拍至正值。

处置类型为【负值】时,报价页面上【评估价】、【起拍价】按照负数进行展示,当前报价按照供应商实际报价展示。

供应商首轮出价必须大于或等于起拍价。

竞拍详情内容可做到自动刷新,也支持供应商手动刷新当前页面。

竞拍时,可查看当前剩余报价时间、当前项目最高价、资产残值类型、总报价次数。

系统支持将供应商每一次报价记录下来(企业、企业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报价的时间、金额),并推送至校端,经办人在校端系统即可查看报价情况。

1.2.3.6选标审核

处置申请单位对于供应商报价情况进行查看,按照报价规则确定成交的处置商。

选标时,经办人可查看供应商最后报价情况及供应商的资质响应情况。

系统自动按照价格进行排名,如特殊情况,经办人可手动选择处置商,并说明变动的原因。

支持设置选标审批流程;当结果变动后,也可设置变动审批流程。

1.2.3.7发布成交公告

审核通过后,系统按照内嵌的模板自动生成成交公告,并一键发布成交公告。

系统支持按照模板生成中标通知书,并推送至供应商端,供应商可在供应商平台下载和查看中标通知书。

1.2.3.8交易合同签订

电子竞拍结束后,需求单位对接竞拍竞得者完成交易合同签订。

1.2.4资产系统对接

货物、服务、工程完成验收后,由招采系统通过学校数据中台,对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推送采购相关信息生成物资入库单。

1.2.5与财务系统对接

通过学校数据中台,可以获取财务经费项目名称、经费编号、经费负责人等信息,若有需求还可经费余额信息。

1.2.6采购档案管理系统

(1)系统管理员设置归档模板,明确各模板名称、归口单位、模板适用类型、模板适用采购方式,并对模板那进行说明。同时需支持设置档案清单及自动归档时各采购环节所需的档案文件。

(2)对待归档的项目一键发起归档,系统自动通过既定模板抽取采购流程中所发生的对应文件实现采购全流程档案的自动归集。

(3)对于既定归档文件之外的档案需支持手动进行添加。为确保文件归档的规范和完整,档案归档需支持审批流,可按学校的实际流程进行配置。

(4)支持一键下载功能,支持对已归档的采购文件意见下载到本地查看。

(5)对于未审批完成的档案,系统需支持对文件进行删除,已审核通过的档案,为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应只提供补录功能,不提供删除档案功能。

(6)支持对已归档的文件(如:word、pdf、png)在线预览查看。

(7)支持人工补录部分附加文件。

(8)支持通过追踪号、项目号、项目名称、档案号、档案名称等进行档案的筛查,选择采购项目,可查看该项目所涉及单据的相关文件。

(9)支持通过采购档案库选择项目中对应环节归档文件夹,例如采购申请环节、采购执行环节、合同环节等,查看该环节所涉及单据及相关文件,并且需支持在线预览功能。

(10)可通过学校数据中台,对接学校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相关数据的推送。

1.2.7 公共基础管理1.2.7.1组织\人员

实时同步获取数据中台的统一组织、统一人员信息。

1.2.7.2权限角色

1.2.7.2.1角色类别

招采系统从功能使用上至少划分为四类权限角色:用户单位端(采购申请经办/院部处室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端(业务主管部门经办/处级领导)、采购管理端(采购执行经办/处级领导)、审批监督端(职能领导、校领导)。可针对各角色分别设置业务1权限、数据权限、字段权限、角色成员,能根据身份的不同做好权限隔离,保障招投标过程的客观公正。

1.2.7.2.2身份代理

系统提供身份代理功能,需支持用户因故不能亲自登录系统处理业务,需要委托他人代办,为了保护用户信息安全,无需提供个人账号密码,通过设置身份代理,即可完成委托,系统需支持全权代办和部分业务待办两种模式。(提供功能截图)

1.2.7.2.3岗位交接

支持人员岗位变动时由原岗位自主申请岗位交接,一次性将管理岗位角色、管理单位范围、待办任务移交给新的接岗人,岗位交接支持流程化审批,审批流程支持自定义。支持仅对原权限所有人的部分角色进行交接,在线预览因岗位交接拟移交的待办事项。(提供功能截图)

1.2.7.3采购品目

用于维护学校的采购品目主数据,编码规范可参考国资系统。记录要采购的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类别等物资属性,以及集采属性及限额标准等。

1.2.7.4采购方式

用于维护学校的采购方式编码、名称,目前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网上超市/框架协议采购、网上竞价、直购等9种方式。

1.2.7.5招标代理机构库

用于维护招标代理机构库信息,可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帐号、联系方式、上传相关资质信息。

1.2.7.6供应商库

用于维护供应商主数据信息。在供应商外网信息门户,提供供应商在线实名注册和申请认证功能。供应商可以在线填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企业基本信息,经审核通过后,进入供应商信息库。供应商登陆供应商办事门户,可对企业信息进行维护。供应商可在线参与网上竞价采购项目报名、报价。

支持用户单位、招采中心直接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产品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计入供应商综合信用评价。支持对有违规的供应商给予红、黄牌,禁止违规供应商在一定时间内参与学校的采购活动。

1.2.7.7专家库

(1)提供专家认证功能,支持有资质的老师针对自己所擅长的领域在线发起专家认证申请,招采中心审核通过后,进入校内专家库;

(2)提供专家库管理功能,管理全校专家资料,为采购项目评审等环节提供支持;

(3)支持在系统专家库中直接抽取专家、也可在线上直接指定专家、还可在线下选定后再上传结果,支持专家回避管理,提供专家评审项目汇总统计。

1.2.7.8参拍者

用于维护参与电子拍卖者主数据信息。在外网信息门户,提供参拍者在线注册功能。参拍者可以在线填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经审核通过后,进入参拍者信息库中。参拍者登陆办事门户,可对自身信息进行自主维护。

同时系统对参拍者提供在线参拍报名、签订合同等办事服务。

1.2.7.9采购项目分类

用于维护采购项目分类编码、名称、业务主管部门、用途说明等,设置不同采购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确保职责边界清晰。具体如下:

(1)基本建设(含改扩建)采购项目

用于发起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改、扩建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相关项目的采购申请流程。

(2)仪器设备(包括软件)及维保、实验耗材等采购项目

用于发起仪器设备(包括软件)及维保、实验耗材等项目的采购申请流程。

(3)学校大宗家具及用具等采购项目

用于发起学校大宗家具及用具,学校水、电、气、地下管网、绿化等基础设施的修缮项目及后勤服务、除设备外的大宗物资(含药品)等项目的采购申请流程。

(4)公有住房相关采购项目

用于发起公有住房相关采购项目的采购申请流程。

(5)学校消防、交通、安防设施维修改造、校园安保等采购项目

用于发起学校消防、交通、安防设施维修改造、校园安保等采购项目的采购申请流程。

(6)学校各类图书资源、期刊等采购项目

用于发起学校各种形态和种类的图书资料,包括纸本资源(指以纸张为载体,用书写或者印刷等方式记录知识的文献,如纸本图书、纸本期刊、学位论文、报纸等)、数字资源(指拥有磁、光介质或者网络使用权的数字形态的文献资源,如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全文/集成数据库、文摘索引数据库、参考工具数据库、数值数据数据库、电子图像、电子音/视频资源等)、其他特殊文献资料及相关服务等采购项目的采购申请流程。

(7)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资源开发、信息化运维、网络工程等采购项目

用于发起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咨询与设计服务、信息化运维、网络工程等采购项目的采购申请流程。

(8)房地产评估受让采购项目

用于发起房地产评估受让相关采购项目的采购申请流程。

(9)各类维持教学所需的服务项目

用于发起本科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关于教材出版供应、在线课程建设、慕课制作、虚拟仿真课程设计与校外课程平台运营服务等各类维持教学所需的服务项目的采购申请流程。

(10)学生思政教育等服务项目

用于发起学生思政教育、活动实践、资助就业、创新创业、本科招生宣传等服务项目的采购申请流程。

(11)科研项目

用于按照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发起研项目采购执行的采购申请流程。

(12)其他采购项目

用于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发起对应本部门归口的采购项目的采购申请流程。

1.2.7.10采购审批权限

采购金额按品目年度累计采购执行额控制,例如:网上竞价的品目累计金额超限后,再次采购申请选网上竞价则提示金额超限要招标采购。

1.2.7.10.1货物与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限额暂定,可根据学校要求进行调整)

(一)集采目录内项目

(1)除招标方式外,10万元以下的货物与服务还可采用网上竞价、网上超市、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应履行用户单位审批、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招标采购中心确认的审批流程;

(2)除招标方式外,1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下的货物与服务还可采用网上竞价、网上超市、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除履行上述第(1)点所述流程外,还应提交用户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批;

(3)5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的货物与服务主要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除履行上述第(2)点所述流程外,相关采购实施工作还应提交招标工作分管校领导审批;

(4)500万元以上(含)的货物与服务主要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除履行上述第(3)点所述流程外,采购实施方案还应提交领导小组审批。

(二)非集采目录内项目

(1)除法定采购方式外,5万元以下的货物与服务可由用户单位直接采购。其中,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等涉及配置标准要求的应提交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2) 除招标方式外,5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的货物与服务还可采用网上竞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采购方式;应履行用户单位审批,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流程;

(3) 除招标方式外,1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下的货物与服务还可采用网上竞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采购方式;除履行上述第(2)点所述流程外,还需招标采购中心确认、用户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批;

(4) 5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的货物与服务主要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除履行上述第(3)点所述流程外,相关招标工作还应提交招标工作分管校领导审批;

(5)500万元以上(含)的货物与服务主要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除履行上述第(4)点所述流程外,采购实施方案还应提交领导小组审批

1.2.7.10.2工程类采购项目

学校工程按照性质划分为新建、改建、扩建与装修、拆除、修缮两大类,基建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作为工程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实施归口管理。学校对项目实施另有安排的,按照学校研究决议执行。综合类或无法区分性质的项目按照下列金额标准实施:

(1)2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主体为后勤管理处;除招标方式外,还可通过公开遴选的施工库以实施。其中,3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履行用户单位审批,后勤管理处审核流程;3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除履行前述流程外,还需提交用户单位分管校领导、后勤管理处分管校领导审批;

(2)200万元以上(含)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主体为基建处;由招标采购中心按照招标方式实施招标。其中,2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经用户单位确认,基建处、招标采购中心审核后,提交用户单位分管校领导、基建处分管校领导、招标工作分管校领导审批;400万以上(含)的工程项目,除履行前述程序外,采购实施方案还应提交领导小组审批;

(3)与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10万元以下的项目经用户单位确认后,可由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招标采购中心按照招标方式实施,需经用户单位确认,业务主管、招标采购中心审核后,提交用户单位分管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

(4)与工程相关的货物采购,审批权限与工作流程按照货物类采购规定执行

1.2.7.11流程管理

需与学校一网通办无缝集成,共享同一套组织、用户、角色体系,简化流程配置的工作量。支持在线流程配置,校方信息化管理员可在线修改已有流程或根据业务需要自定义新流程。包括流程表单字段定义、流程方法管理、流程节点的参与人配置、流程权限配置等。同时提供流程数据联动、共享功能,能够展示其他相关联流程、表单中的数据信息关联展示和分析报表的呈现,支持流程信息的钻取。并可实现流程数据关联,流程驱动数据变更。各业务模块间均能够实现业务与数据的互联互通,形成信息闭环。

(1)流程配置管理

提供统一流程标题设置、统一流程提醒设置、统一流程方案配置、统一流程数据权限管理、统一流程归档配置等。

(2)流程委托管理

支持用户不在岗时将账户权限授权给其他用户代办,并可跟踪代办事物的处理情况,代办时限结束后,权限应自动收回至授权人。

(3)流程监控中心

提供功能完善的流程管理和监控功能,对业务流程的动态执行过程实时跟踪,并对业务流程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和时效展示。支持对流程进行干预。

(4)流程异常管理

支持在流程中事先设定异常指标和异常管理机制,当异常指标达到阀值就可以启动相应流程或知会相关人员;支持根据流程表单和审批节点,设置流程告警或提醒信息,系统进行预警提醒。

(5)流程预警管理

支持根据流程表单和审批节点,设置流程告警或提醒信息,系统进行预警或催办。预警及提醒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消息、短信/微信提醒等。

1.2.7.12待办管理(1)集中待办分类

实现各系统待办数据在门户中的汇总、展现,并能够按照单位层级、业务系统、业务模块等进行分类展示。

(2)集中待办处理

为用户提供流程处理中心,包括与用户相关的待办的任务,发起的任务或参与的任务等。通过处理中心,实现用户集中处理各种任务。

(3)待办提醒配置

待办提醒配置,主要实现对消息中心展示哪些业务系统信息,以及消息名称等方面的配置。

(4)统一待办集成

支持各第三方系统待办的统一集成,并支持按照系统分类展示。支持在统一待办中心和门户中进行同步展示。

1.2.7.13消息管理(1)消息列表

提供系统集中、分类的消息列表展示。可对系统多类消息设置提醒,例如待办消息等。并且针对每个业务模块可建立分类,以便消息按模块进行集中的展示,便于处理。

(2)消息盒子

消息盒子是配置在系统首页右上方的一个显示系统消息条数的消息提醒。当鼠标移到消息盒子图标时,则会显示在系统中配置展示在此处的消息提醒信息。

(3)消息服务

支持配置集中统一的消息服务,消息服务包含桌面提醒服务、短信消息服务、移动消息推送、公告服务、以及其他 外部服务。

(4)消息中心配置

消息中心配置,主要实现对消息中心展示哪些业务信息,以及消息名称等方面的配置。

2.信息化总要求

2.1基本原则

2.1.1本项目为“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业务定制化全包项目,不存在某个模块或者环节需要学校另行付费,中标人提供的任何产品(云服务、云平台除外)或插件不得有任何授权点、技术壁垒、服务点、使用年限等问题,否则造成的费用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在服务期内及之后,只要学校每年正常支付维保费用(售后未达标致学校拒付的情况除外),中标人需为点击登录查看提供系统大小版本的免费迭代升级、数据开放及交换服务,同时针对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业务现有或未来因管理、制度变化产生的业务,中标人免费积极开发并提供技术响应。当学校有对接需求时,中标人无条件按要求与学校现有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中台、消息待办中台、移动门户(含企微)、一网通办、统一支付平台、数据大屏、签章平台、物联管控平台、效能中心、数据中台、档案系统、财务系统、多云管理及运维平台及文档中台(在线预览与在线编辑)等)对接,确保数据安全准确传输,且不收取额外费用;若现有平台发生变更,中标人需在合理时间内完成重新对接,不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2.1.2用户端建设以移动端需求为导向进行建设,系统必须建设 H5 页面或小程序,各模块微服务化,支持在智慧福医(PC 及移动端)、企微等平台免登录使用。

2.1.3若系统开展 AI 智能体建设,无论云端或本地化部署,均接入学校 AI 智能体中台及知识库,实现 “一库多智能体应用”。

2.1.4若有建设系统采集表,要具备新增、查看、批量导入、按需导出、导入校验、报错导出、审批、审批人管理、纠错、明细表及统计表等基本能力。

2.1.5.若系统有多层级机构及个人的管理与审批流程需求,需具备中台的能力,包括校级、院(部)级单位及个人申请等。

2.1.6身份与权限管理

2.1.6.1系统具备完善的身份管理,涵盖超管、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审计员、教职工、校领导、辅导员、学生等本系统所需的各类业务场景所需身份,支持一人多身份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系统操作、数据、流程权限等的分配。

2.1.6.2系统操作需由具体身份和工号的人员执行,禁用类似 admin 等超管账号,杜绝共用账号。代表单位履职时,建立对应身份行使权限;工作变动时,通过配置、托管、转办或移交等方式调整权限。

2.2数据标准及集成

2.2.1元数据标准

涉及的字典表数据,公共部分遵循学校信息标准规范;未界定的字典,符合国标和行标;个性化部分贴合学校业务发展需求,需审批建设,并协助学校制定为校标。

2.2.2数据管理

2.2.2.1系统数据可追溯操作人及内容,导入数据需经审批。数据删除采用逻辑删除,管理员不得随意修改数据。

2.2.2.2各模块相互独立又互通互享,数据自动更新流转。系统支持通过备份的方式具备数据历史演变存储与展示功能。

2.2.3系统的每个模块或者微服务都应有用户表,保障在校服务大厅根据使用人呈现所需模块或者微服务。

2.2.4配合学校做好数据备份及恢复工作。

2.2.3数据交换要求

2.2.3.1提供系统数据字典代码、接口文档及技术咨询服务,将系统全量数据(不仅限于用户访问数据、角色及权限数据等)集成至学校数据中台,提供数据表逻辑关系说明等服务。若中标人未完成,需免费开发并提供第三方系统所需各类接口服务。

2.2.3.2业务系统数据对学校开放,支持 webservice/API 接口或数据库方式对接。

2.2.3.3满足学校实时数据集成需求,提供实时数据库表 API 接口或增量模式(非侵入式如数据库表快照等,侵入式如开放触发器权限等)。

2.2.3.4系统数据下行与学校数据资源中心一致,上行具备全数据共享能力。学校新增数据共享要求时,厂商免费修改接口并配合调试。

2.3系统集成要求

2.3.1门户集成

2.3.1.1系统及常用业务功能模块实现单点登录,接入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按接口标准接入学校电脑端和移动端统一门户,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完成对接,若在验收前,学校未明确对接时间,不作为验收条件。

2.3.1.2含流程引擎的业务系统,实现流程级单点对接,供学校统一门户调用。

2.3.1.3移动端应用入口与学校微信企业号及其他移动端平台集成。

2.3.2系统消息集成

2.3.2.1提供系统待办或消息接口,对接信息门户统一待办(消息)中台,涵盖事务待办、业务提醒和通知等。

2.3.2.2集成学校统一通讯平台,使教职工通过短信、微信、企微等获取校内应用和待办信息。

2.3.2.3系统数据或流程变化时,及时生成待办事项与消息提醒,遵循学校消息待办中台要求,支持批量审批打包推送。

2.3.2.4含流程引擎的业务系统需具备 OA 流程的催办、转办、移交等基本功能。

2.4适配性要求

2.4.1系统支持主流信创数据库(达梦、人大金仓、南大通用等)、信创操作系统(银河麒麟、统信等)及信创 Web 应用中间件(东方通、金蝶等)运行环境。

2.4.2系统支持多种芯片(海光、鲲鹏等)的信创电脑终端、Intel X86 芯片电脑终端,兼容主流浏览器(火狐等)、办公软件(金山、福昕等)、版式软件(福昕、数科等),外接控件通过信创化和 windows 环境兼容性验证,支持信创主流打印机等外设。

2.4.3所有系统部署环境在验收前满足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

2.5系统性能与架构

2.5.1系统底座架构适应多样场景,保障数据秒级推送或轮循时不影响使用体验。

2.5.2系统具备完善日志管理,记录操作信息,保存时长符合规定,为数据中台和效能中心提供数据。

2.5.3建立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向信息中心报备,统一由信息中心负责数据库、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等的备份,不允许业主单位及产家自行备份。

2.6设计与维护

2.6.1系统界面遵循简洁、直观、易用原则,提供操作指南与帮助文档,降低学习成本。

2.6.2制定性能优化与应急处理预案,定期测试,确保高并发下稳定运行。

2.6.3采用数据加密、漏洞扫描修复等措施,强化数据安全防护。

2.7项目文档管理

2.7.1中标人在项目实施中建立完善的文档管理体系,包括需求、设计、测试、用户及运维手册等,及时更新并保证内容准确完整。

2.7.2项目验收时,向学校提交完整项目文档资料(含服务期、数据库及系统账号密码等),格式符合学校要求(电子和纸质文档),分类整理装订。

2.8系统安全性

2.8.1本地化业务上线前检测:上线前必须通过专业安全公司的安全检测(检测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学校信息中心统一负责),出具安全检测报告无安全风险后方可上线使用,若检测出安全漏洞及风险,由中标人进行免费整改复测无安全问题后方可上线使用。业务系统安全整改:业务系统使用过程中,第三方公司检测出具有代码安全漏洞、配置不合规及主机漏洞等各方面安全问题,必须免费进行漏洞整改及加固等。

2.8.2等级保护要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系统须至少符合二级等保要求,必须免费配合学校进行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做好等级保护测评、登记备案和安全加固工作,直至符合等级保护要求。

保密协议:为保障学校信息安全,中标人须和学校签订保密协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签订。
2.9版权归属:系统通过验收且学校支付全额合同金额后,该系统的定制开发部分版权为学校完全拥有。使用权及所有权要求:系统通过验收且学校支付全额合同金额后,该系统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为学校完全拥有。

2.10验收条件:每个模块至少经过一次大多数用户的使用,学校根据问题及升级需求大小及开发时间,确定是否允许验收,若不符合需求,需开发完并再次经过大多数用户使用,直到满意后才能申请终验。若存在学校的使用单位不肯用的问题,产家必须提供解决方案及做好产品使用推广,并做好统筹协调,由信息化办及信息中心配合推广使用,直到使用单位、信息化办及信息中心三方确认不使用,才能不作为验收条件。

3.业绩要求:应提供1份****以来完成的类似本项目的业绩(采购管理系统相类似项目)。【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售后服务要求:

一、项目建设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软件开发、部署、调试并上线试运行。

2、试运行时间3个月,根据试运行情况修改完善系统建设。

3、系统试运行正常后,进行初步验收,并完成软件第三方测试、安全测评及系统培训。

4、系统竣工验收通过后,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二、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提供系统维护至少2年。

2、中标人提供至少三次免费对采购主管部门、二级单位管理员及各用户的系统使用培训,并提供系统操作手册。

3、对系统的bug提供及时响应及修订,提供5*8小时电话及远程网络支持服务。

4、简单问题和故障2小时内解决,复杂问题8小时内解决。如遇软件系统严重故障并不能通过远程服务进行解决的,须于12小时内安排工程师到现场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直至问题和故障排除,48小时内确保正常运行。

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可提供本地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地设立项目部或办公室或办事处等),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免费维护期结束后,每年收取的服务费不能超过本地区其他高校标准。

三、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4、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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