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一批医疗设备,现对该批医疗设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参数、参数偏向性及价格,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需征集设备详细参数及价格(详见附表一)。需根据我院设备基本要求,提供满足需求的设备详细参数,参数需至少满足三个品牌的同类设备,还需包含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注册证号、单价(价格需提供盖鲜章的真实的佐证材料,如:完整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发票等)
二、参询单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响应函及参询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2、参询产品报价表(格式见附表二);
3、参询产品详细配置清单 (格式自拟);
4、参询产品的详细参数和功能介绍(需提供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的参数证明材料或者白皮书)及产品的彩页;
5、参询产品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1生产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5.2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
5.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6、参询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
6.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6.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6.3法人授权委托书、参询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所有资料需提供盖鲜章的纸质版(需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报价资料及参数资料需提供Excle版,后期将召开调研会,可现场或远程对报价设备进行宣讲。
三、特殊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仅为征集单位编制设备技术参数使用,非资格预审。
2、无论征集单位是否参考所征集的设备技术参数,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对所有自愿递交参数征集资料的投递人,征集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3、征集单位有权针对技术参数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投递人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进行询问,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征集单位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拒绝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参数征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执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参询单位需提供承诺书。
四、公告时间
2025年 10月17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25年 10月21日18:00时前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设备科
3、联系方式:****
4、监督电话:****
附件: 附表一:需征集参数的设备基本情况.xlsx 附表二:参询产品报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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