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资质要求 | - |
招标/采购内容 | - | 成交金额 | 暂未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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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编背景与意义
本次修编以科学建立地下水禁限采管控体系、控制地下水开发引发的地质灾害及生态环境问题为目标,对2011年《云南省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划定报告》进行更新完善。此举不仅能紧跟政策法规要求、更新划定依据支撑数据,促进地下水合理开发与生态功能维系,还可强化用水安全保障与风险应对,助力经济社会协同发展与高质量转型,进一步完善地下水规范管理与执法体系。
二、修编主要历程
修编工作自2024年7月启动,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承担工作;9月,应点击登录查看工作安排,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在昆明组织召开第一次专家技术咨询会,明确工作内容与技术方法,完成初步修编并圈定禁限采区范围;9月至10月收集多部门资料,拟定划定标准并复核调整原禁限采区;10月下旬召开第二次专家咨询会,优化禁限采区范围;12月上旬初步完成技术成果报告。2025年4月结合水利部新印发的技术要求,复核更新成果并完善图件;5月至8月征求各州(市****
三、修编核心结果
禁限采区数量与分布:原划定禁限采区101个(禁采区19个、限采区82个),修编后增至176个(禁采区19个、限采区157个)。19个禁采区分布于昆明市、曲靖市、丽江市、楚雄州、红河州、大理州6个州(市);157个限采区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级行政区。
禁限采区面积:原禁限采总面积4714.26km2,修编后增至6954.86km2,占全省国土总面积1.76%。其中,禁采区面积185.6km2(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0.05%),限采区面积6771.84km2(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71%)。从州(市)来看,昆明市禁采区面积(133.57km2)与限采区面积(1431.95km2)均为全省最大,曲靖市禁采区面积(0.36km2)、迪庆州限采区面积(32.17km2)分别为全省最小。
划定标准与成效:依据《地下水管理条例》及超采区划定技术大纲、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划定技术要求,禁限采区划定的控制指标及其依据充分具象化。禁采区以开采引发地面沉降、地裂缝等严重环境地质问题为划定指标;限采区综合考量地下水资源可采量、开采现状、水位变化、生态承载能力及经济社会需求。修编后可有效遏制地下水位下降趋势,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安全、居民生活环境稳定及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后续保护建议:在禁限采区划定基础上,建议科学划定地下水储备区(综合水文地质构造、含水层储水能力等要素)与重要泉域保护区(依据泉域补给范围、流量变化等界定),构建更完善的地下水保护战略框架,增强水安全韧性,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效益协同优化。
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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