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国家区****
涉及包号:/01
公布日期:****
公示内容:
长春国家区****
中标结果公示
2.评定中标结果的日期:****
招标项目编号:****
3、发布结果公示日期:****
4、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长春国家区**** | ||||
序号 | 中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服务期 | 质量标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98.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最终审核结束止。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应的质量要求。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吉林瑞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1.78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最终审核结束止。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应的质量要求。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73.89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最终审核结束止。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应的质量要求。 |
5、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6、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吴思远、麦东淘、林树彬
联系电话:****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自****至****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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