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至****允许联合申请出让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出让年限(年) | 成交价(万元) | 受让人名称 |
|---|---|---|---|---|---|---|---|
| 1 | **** | 罗甸县**** | 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 8718.57 | 70 | 1309.0 | 贵州佰御置业有限公司 |
| 2 | ****14 | 罗甸县**** | 二类工业用地 | 4773.93 | 50 | 87.0 | 贵州奥兴旺食品有限公司 |
| 3 | ****17 | 贵州**** | 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 29496.62 | 70 | 4516.0 | 贵州罗甸欣隆辉泰置业有限公司 |
| 4 | ****15 | 罗甸县**** | 二类工业用地 | 2803.7 | 50 | 51.0 | 贵州奥兴旺食品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至****。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罗甸县****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邹先生、张女士****)、张先生****)
联 系 人:邹先生、张女士、张先生
电子邮件:
****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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