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涛2025.10.9
正本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蓝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点击登录查看
监理人(全称): 陕西中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宝鸡市****
2. 工程地点: 宝鸡市;
3. 工程规模: 该项目位于宝鸡市****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投资估算为2823.50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第1页共19页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岳峰,身份证号码: ****230010,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 中标费率1.27%,暂定酬金为35.85845万元,最终以审计后的工程结算价为准并按监理中标费率计取监理费。
包括:
同上。
1. 监理酬金: 无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 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 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 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 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1. 工程开工日期: /
工程竣工日期: /
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
2. 相关服务期限:
(1) 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 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 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第2页共19页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
2. 订立地点: 宝鸡市。
3.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肆份,监理人执肆份。
委托人:
地址: 宝鸡市****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史金祥
签字或盖章: /
开户银行: /
账号: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经办人: 冯永涛
监理人:
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孙俊涛
签字或盖章: (盖章)
开户银行: 长安银行宝鸡行政中心支行
账号: ****002508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qq.com
经办人: /
第3页共19页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同通用条件。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同通用条件。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同通用条件。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陕西省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2)工程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 (3)经批准的该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 (4)所监理工程的设计图纸、有关文件、设计变更及会议纪要; (5)经委托人审批同意的本工程监理规划; (6)工程监理合同; (7)委托人依法与承包人、材料供应商等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等。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1)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委托监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2)委托监理工程所在地的标准和规范; (3)委托监理工程设计图纸等技术性文件; (4)本合同以及以后所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5)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监理服务相关的其他合同; (6)委托监理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来往函件。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工程停工、罚款、变更、签证须经委托人同意。在涉及工程延期 _/_ 天内和(或)金额 _/_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详见下表。
文件种类 | 提交时间 | 份数 |
---|---|---|
监理规划 | 开工后二周内 | 3 |
监理细则 | 工序实施前一周内 | 3 |
旁站方案 | 工序实施前一周内 | 3 |
见证取样细则 | 工序实施前一周内 | 3 |
月报 | 次月五日前 | 3 |
会议纪要 | 第二日 | 2 |
专项报告 | 第二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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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3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 = 直接经济损失 × 正常工作酬金 ÷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 = 当期应付款总额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比例为: /,汇率为: /
5.2 支付酬金
按照工程总投资额的1.27%计取,暂定总价为35.85845万元,最终以审计完成后的工程结算价为准并按监理中标费率计取监理费。
5.2.1 付款方式:
① 合同生效,以合同约定为准。
② 审计完成后,监理费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
③ 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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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双方签字盖章。
6.2 变更
监理酬金以审计完成后的工程结算价为准并按监理中标费率计取监理费,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监理酬金及服务期均不作变更。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当地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1)种方式:
(1) 提请宝鸡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_/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_/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以委托人确认的为准)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 = 工程投资节省额 × 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_/__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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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补充条款
见附加条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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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A-2 设计阶段: /
A-3 保修阶段: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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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
工程技术人员 | / | / | / |
辅助工作人员 | / | / | / |
其他人员 | / | / | /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
办公用房 | / | / | / |
办公桌椅 | / | / | / |
生活用房 | / | / | / |
床具 | / | / |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监理人自行解决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
工程立项文件 | / | 进场后 | / |
工程勘察文件 | / | 进场后 | / |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 进场后 | / |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 | 进场后 | / |
施工许可文件 | / | 进场后 | / |
其他文件 | / | 进场后 | / |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
通讯设备 | / | / | / |
办公设备 | / | / | / |
交通工具 | / | / | / |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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