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郝63、郝65、郝67、郝72、郝73等5口钻前井场
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QSC-2025-48)
公示结束时间:****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新修郝63、郝65、郝67、郝72、郝73等5口钻前井场: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
---|---|---|---|---|
第1名 | 陕西善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19.210985 | 合格 | 60 |
第2名 | 安塞真武洞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223.325961 | 合格 | 60 |
第3名 | 陕西龙洋建设有限公司 | 227.950721 | 合格 | 6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
陕西善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闫世虎 陕**** |
安塞真武洞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孙彦生 陕**** |
陕西龙洋建设有限公司 | 谢成形 陕****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 资格能力条件 |
---|---|
陕西善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安塞真武洞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响应 |
陕西龙洋建设有限公司 | 响应 |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 评标情况 |
---|---|
陕西善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良好 |
安塞真武洞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良好 |
陕西龙洋建设有限公司 | 良好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为3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质疑书。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招标监管处投诉
三、其他
本公告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监管服务平台》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监管服务平台。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
联系人:张艺哲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延安市****
联系人:朱雅雯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朱雅雯
(签名)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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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