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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平江县水利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平江县2025年安乐堰、花桥等15座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名称)平江县2025年安乐堰、花桥等15座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壹拾陆万玖仟玖佰贰拾柒元肆角贰分 (¥****.42 元)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一份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伍仟元 (¥605000元)。
  4. 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5. 如我方中标: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不存在生产经营方面未申报的行政处罚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如果被查出存在未申报的上述情形,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结果。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有效期:90
    积极响应招标文件及要求(其它补充说明)。
    投标人:青岛水总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宪纲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266000
    日期:****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平江县水利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平江县2025年安乐堰、花桥等15座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名称)平江县2025年安乐堰、花桥等15座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壹拾陆万柒仟佰陆拾壹元贰角壹分 (¥****.21 元)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一份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伍仟元 (¥605000元)。

  4. 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5. 如我方中标: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不存在生产经营方面未申报的行政处罚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如果被查出存在未申报的上述情形,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结果。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有效期:90

响应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其它补充说明)。

投标人: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木枝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

电话:****

传真:0595 - ****

邮政编码:362000

日期:****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平江县水利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平江县2025年安乐堰、花桥等15座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名称)
    平江县2025年安乐堰、花桥等15座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
    内容后, 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 贰仟捌佰壹拾陆万肆仟陆佰陆拾贰元柒角捌分 (¥****.78 元) 的
    投标总报价,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一份, 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陆拾万伍仟元 (¥605000.00
    元)。
  4. 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
    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5. 如我方中标: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150 天 (日历日) 内完工, 并确保工程质
    量达到符合国家水利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并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标准:
    (3) 我方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4) 我方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等参与投标资格审查人员能够按时履职, 其他人员按投标承诺的资
    质、数量等按时到位。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 严格按程序办理。
    (5) 我方不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6. 我方在此声明, 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
    知” 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不存在生产经营方面未申报的行政处罚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不存在
    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 如果被查出存在未申报的上述情形, 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
    标保证金及其他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结果。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 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 包括投标函附录, 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有效期: 90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其它补充说明)。
    投标人: 安徽省淮河河道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强
    地 址: 安徽省·蚌埠市****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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