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物业服务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物业服务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 | 芜湖市**** | |
联系人及电话 | 点击登录查看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北京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施洋、叶晨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 | |
投标报价 | ****元/年 | |
授权代表 | 姜灵姣 | |
服务期 | 三年(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保洁服务、医疗辅助服务(患者辅助护理、医辅运送(24小时服务)、生活垃圾及医疗废弃物收集)、污水处理、下水管道疏通、楼宇屋面保洁清理、零星维修(水、电、木)、设施设备维护、导梯工作及其它特殊岗位等服务。 服务要求:服从医院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三年(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①安徽省皖南康复医院(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②太和县中医院倪邱分院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企业业绩。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万豪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 | |
投标报价 | ****元/年 | |
授权代表 | 王冬冬 | |
服务期 | 三年(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保洁服务、医疗辅助服务(患者辅助护理、医辅运送(24小时服务)、生活垃圾及医疗废弃物收集)、污水处理、下水管道疏通、楼宇屋面保洁清理、零星维修(水、电、木)、设施设备维护、导梯工作及其它特殊岗位等服务。 服务要求:服从医院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三年(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①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B区物业管理项目; ②芜湖仁济医院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企业业绩。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华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 | |
投标报价 | ****元/年 | |
授权代表 | 李漫漫 | |
服务期 | 三年(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保洁服务、医疗辅助服务(患者辅助护理、医辅运送(24小时服务)、生活垃圾及医疗废弃物收集)、污水处理、下水管道疏通、楼宇屋面保洁清理、零星维修(水、电、木)、设施设备维护、导梯工作及其它特殊岗位等服务。 服务要求:服从医院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三年(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企业业绩:①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②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后勤物业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①江苏省第二中医院物业综合服务项目;②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