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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略阳县****
(招标编号: RQDL-2025-0802)
公示结束时间:****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略阳县****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君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3.56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汉中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3.09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光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3.72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君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龚武飞陕****;
中标候选人(汉中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锐陕****;
中标候选人(陕西光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清陕****;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君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汉中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陕西光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君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汉中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光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在略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公示。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

公示发布之日起 10 天内(公示期 3 天)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 11 号,2013 年 9 部委 23 号令修改)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 11 号,2013 年 9部委 23 号令修改)、《陕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陕交发(2022)50 号)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公示期无异议,将进行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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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阳县交通运输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汉中市****
联系人:邓铁宁
电话:0916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汉中市****
联系人:马宁
电话:0916 -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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