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叙永县精诚红伟林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泸州市**** | 1,185,000.00元 | 99.28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叙永县精诚红伟林业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C**** 造林服务 | 优质浆用竹基地改造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以前裁种完成。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
魏民(采购人代表)、莫乾明、邓恩勇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1%;成交金额1****万元,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按收费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元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点击登录查看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叙永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泸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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