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汽车部件高端智造协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二次)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汽车部件高端智造协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二次)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创大楼1006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点击登录查看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1209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康、王瑶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 | |
投标报价 | 660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其中设计周期为40个日历天)。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汽车部件高端智造协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二次) 服务范围:项目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所有工程咨询报告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洪评、环评、能评、交评等)等,协助招标人初步设计报批、所有工程咨询报告审批,施工图设计、协助施工图审查等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设计周期为4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设计行业标准。 | |
业绩 | 投标人业绩: 1、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节卫生学校】二期建设工程设计; 2、淮上区传感器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节卫生学校】二期建设工程设计; 2、淮上区传感器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总承包。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华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 | 苏州**** | |
投标报价 | 800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李杰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其中设计周期为40个日历天)。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汽车部件高端智造协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二次) 服务范围:项目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所有工程咨询报告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洪评、环评、能评、交评等)等,协助招标人初步设计报批、所有工程咨询报告审批,施工图设计、协助施工图审查等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设计周期为4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设计行业标准。 | |
业绩 | 投标人业绩: 1、智能电气制造一期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智能电气制造一期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大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 | |
投标报价 | 950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黄齐彪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其中设计周期为40个日历天)。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汽车部件高端智造协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二次) 服务范围:项目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所有工程咨询报告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洪评、环评、能评、交评等)等,协助招标人初步设计报批、所有工程咨询报告审批,施工图设计、协助施工图审查等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设计周期为4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设计行业标准。 | |
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