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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城市公共交通节能降碳改造项目-2025年公交车更新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锦州市城市公共交通节能降碳改造项目-2025年公交车更新采购项目(招标代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在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和评分情况的响应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日历天) | 评分情况(得分) |
第一名 | 沈阳中车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 53,386,600.00 | 我司所提供的产品必定是符合国家行业规定标准的原厂合格正品 | 45 | 95.67 |
第二名 | 鞍山量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53,343,600.00 | 我司所提供的产品必定是符合国家行业规定标准的原厂合格正品 | 45 | 73.83 |
第三名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53,398,000.00 | 我司所提供的产品必定是符合国家行业规定标准的原厂合格正品 | 45 | 68.88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沈阳中车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 鞍山量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姓名 | 李源 | 王剑林 | 陈金石 | |
证书1 | 名称 | / | / | / |
编号 | / | / | /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沈阳中车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 鞍山量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资格条件要求1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六、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单位地址:锦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锦州市****
联系人:季女士
电 话:****
九、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部门: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锦州市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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