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安徽农垦皖河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
2025年安徽农垦皖河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巢湖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柒佰壹拾叁万伍仟柒佰陆拾捌元零叁分(小写:****.03元)
质量: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备注: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和合肥江河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
地址: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合肥市****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柒佰贰拾捌万肆仟玖佰陆拾贰元陆角壹分(小写:****.61元)
质量: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备注: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双河口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C2楼32层
项目负责人:田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至****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 C2楼32层,联系人:田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