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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二十“部分县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情况
问题编号二十:部分县****
二、责任单位
三、整改情况
整改目标:持续推进全市****
整改措施:在中期财政规划、年度计划中安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资金,完善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积极向中央、自治区开展项目申报,争取中央、自治区对我市污水治理方面更大支持,探索完善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落实情况:为了完善县****
四、验收情况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桂林市****
公示时间:****至****,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兴安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兴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