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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水利局2025年洛宁县小界镇振兴村供排水设施提升改造等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洛阳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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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洛宁县****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5、评审日期:****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洛宁政采磋商(2025)0083号-1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洛宁县**** 河南普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2,662,661.00 评审总得分:91.33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洛宁县****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12个月 徐仁魁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红弟(组长)、徐红杰、王利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优惠3%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27,767.81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5)0083号;采购编号:****;代理机构编号:HNZL-25-041号。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4、监管部门:洛宁县****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瑞江瀛洲花园13-05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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