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服务区****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营业额提成比例(%)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26.50 | 河北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区域 | 项目名称 | 铺位面积及铺位经营内容 | 第一年度目标营业额(税前)(万元) | 税前营业额最低提成比例 | 物业管理费 | 合作经营 年限 |
| 1 | 建德服务区 | 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服务区**** | 项目总经营面积约20平方米(其中南区经营面积约10平方米,北区经营面积约10平方米) | 135(后一年度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按3%比例递增) | 26% | 按项目实际税前营业额的5%计提 | 合同期自****-****止(含装修免租期15天)。 |
| 备注: 1、最终缴纳管理费为(年度目标营业额×投标人投标提成比例)或(实际营业额×投标人投标提成比例),两者取其高。 2、产品经营范围:(1)主要经营品类为特色手工制作烧饼,辅助经营品类为粽子等。经营品类不得与现有其他门店产品冲突。具体以中标后服务区审核通过为准;(2)辅助品类产品为该项目的辅助经营产品,若后续因服务区发展或规划调整需要,服务区有权要求立即停止经营相应辅助品类产品;(3)需确保商品现场明码标价,并做到商品品名、商品现场标价、收银系统价格“三统一”。 3、中标单位需将营业款进入统一收银系统并按照招标单位要求设置相应权限,中标单位还需根据招标单位要求提供线上支付方式,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收银一体机及收银监控等软、硬件设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以中标后招标人具体要求为准)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为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的60%(不足7000元的按7000元计取)。收费基数为:合同期内保底缴纳的管理费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5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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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杭州市****
传 真:/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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