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灾后重建项目医疗办公设备配备项目
购 销 合 同
合同编号:****
需 方: 点击登录查看
供 方:甘肃叶之漫商贸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28 日
积石山县灾后重建项目医疗办公设备配备项目
购销合同
根据“积石山县****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需方)与 甘肃叶之漫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供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编号:****
二、签订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三、草拟时间:2025 年 9 月 28 日
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招标文件编号:****】投标文件的规定,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供货一览表。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
五、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成交结果表,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和成交结果表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和成交结果表为准。
六、合同金额: 肆佰贰拾万零陆仟壹佰叁拾元整 (¥****.00 元)
七、一般条款:
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并为正规制造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
2、供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供方负责。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 30%货款。
(2)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及安装调试完成后,经买方(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由采购人支付剩余 67%的合同货款。质量保证金 3%,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5、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下认真履行。
6、违约责任:供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如不能,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7、质量验收:
(1)到货后需方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 “验收合格”字样,逾期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需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
(3)供方中标后货物调整的数量必须控制在 10%以内,如不符合要求的,需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
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至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3、验收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九、经济责任:
(一)供方责任
(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向需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 10%的违约金。
(2)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供方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的,每延误一日,供应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价款总值的 5‰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3)供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须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额 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30 日,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供方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尺寸大小负责包换,不视为质量问题)货物超过本合同总量的 10%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
(二)、需方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应向供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总额 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运输费用。
十、合同解释:
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民法典》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解决。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壹份,供方壹份,临夏州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壹份,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章) 需方:(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字日期:2025 年 9 月 28 日 签字日期:2025 年 9 月 28 日
代理机构:
负责人:
签字日期:2025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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