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道路
质疑项目编号:****
质疑供应商:河北秉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裕华区****
办公室邮编:050000
电话: ****
我公司于****收到贵司通过邮箱发送方式的《质疑函》一份,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道路(项目编号:****),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向采购人汇报,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贵司并未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故无权提出质疑。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依据上述规定,贵司对本次采购活动及中标结果无权提出质疑。我公司对贵司提出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如贵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监督部门:藤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查看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