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点击登录查看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警鹰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益阳市赫山区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赫山财采计【2025】09021号
(3)项目内容: 益阳市赫山区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建设安装维护
(4)是否分包: 否
(5)项目负责人: 张新
(6)联系电话: 17373702311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764068元
大写: 柒拾陆万肆仟零拾捌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形式
(4)付款方式:
1.设备到场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设备总额的80%。
2.项目完工验收后经第三方审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审定金额(不含运维费)的100%。
3.预留运行维护费的支付:第二年、第三年运行维护费即人民币32000元大写叁万贰仟元整(乙方在有效履行运行维护义务后的第三年12月底支付),第四年、第五年运行维护
费即人民币 32000 元大写叁万贰仟元整(乙方在有效履行运行维护义务后的第五年 12 月底支付)。(除首年质量保证期内设备故障由乙方提供免费更换维修外,第二年至第五年维护期内乙方提供设备运维服务不包含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需新购置或者返厂维修费用,涉及到设备损坏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维修方案交甲方审核后方可执行,并将损坏设备交予甲方归档)。
如发生设计变更或数量增加乙方可向甲方另外计取费用,价格以中标价格为准,如中标清单中没有的设备或配件双方另行协商签证。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 年 10 月 29 日,完成日期:2025 年 12 月 15 日。总日历天数: 45 天。
(2) 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3) 方式: 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等
(4)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额金额的 5%; 甲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乙方应在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中标金额 5%的履约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等形式),担保期限:项目合同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年,逾期后应补充担保。
(5) 质量保证金: 无。
4.合同验收
(1) 验收主体: 点击登录查看。
(2) 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 验收标准: 合同规定所有内容建设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 。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本合同协议书
(3) 中标通知书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7 - ****
传真:无
主管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益阳赫山支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