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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三馆一中心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中标通知(原标题:裕安区三馆一中心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安徽六安 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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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三馆一中心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三馆一中心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稳鑫机电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徽盐龙湖湾20栋2层203室

成交金额: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年(¥475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裕安区三馆一中心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主要内容为裕安区三馆一中心共5台电梯(见电梯清单明细表)维保,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3年(本项目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革委、吴孝俊、余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00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六安市****

联系方式:0564-3301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新地中心C座17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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